逛完了一圈后,陳木滿意的點點頭,他對血夜之尊說道:
“你的遺產我很滿意,我就全都收下了。
作為回報,我會為你提供精純詭氣,也為你提供一個永久的居所。”
雙方表面朋友、利益互換的關系,便被確定了下來。
血夜之尊雖心有不甘,可是識時務者為俊杰,他也只能暫且忍耐下來,暗中尋找機會了。
其實血夜之尊判斷過,自己面對陳木,是擁有信息優勢的。
自己懂煉丹,懂得什么丹藥才是最好的,也懂得什么是壞的。
陳木對煉丹一無所知!
這意味著,自己提供的“煉丹服務”,陳木看不出好壞。
陳木提供的精純詭氣,自己一眼就能看出好壞。
敵明我暗,這是巨大的信息優勢!
只要自己操作好,就能白嫖陳木的精純詭氣,同時讓陳木得不到好處。
優勢再次在我!
暫且臥薪嘗膽,自己只需要瘋狂撈好處,暗中積蓄力量,同時對陳木“事事有回音,件件沒著落”,在陳木手下瘋狂摸魚。
對于應該如何摸魚,血夜之尊頗有心得。
陳木安排的事,自己只需要全都同意,問就是沒問題。但是自己又不做,放到一邊拖時間,再問就是遇到困難正在克服。
想明白了這點,血夜之尊說道:
“陳木,不,陳老板,我覺得凡事都需要有規矩。
你我的合作,最好還是要簽個合同,將規矩都確定下來,明確你我的權力和義務。”
陳木點點頭,“我正有此意,沒問題啊。”
血夜之尊說道:“合同內容就這樣寫。我從現在開始臣服于你,做你的手下。
我的血夜公司、煉丹房等等遺產,全部都歸你所有。你現在通關詭異場景,獲得地獄碎片和強化晶體,日后我也為你打工。
而你作為老板,需要確保我的存活,不能擊殺我。而且你每年,都需要向我提供價值70億的精純詭氣,每天都得定量提供,確保我的存在。
這就是我倆的權利義務,你覺得如何?”
陳木想了想后,點頭表示同意,“我覺得沒問題,很合理。咱們什么時候簽合同?”
“我這人不喜歡拖拉,就現在簽合同吧。”血夜之尊說道。
看到陳木上套,血夜之尊的心里,立刻樂開了花。
這個合同從表面上看,對陳木全都是有利的。
陳木得到了一切,他需要付出的,也是早就敲定的,每年70億精純詭氣。
看似沒有坑,實則處處都是坑!
血夜之尊這么爽快的給陳木,因為不給也沒辦法,陳木也能強行拿得到。
合同上規定陳木能得到的,其實根本不用合同,陳木自己就能得到。
最關鍵的是,合同上寫的血夜之尊的義務,則格外的模糊。
血夜之尊要做的,只是為陳木打工。
怎么打工?如何打工?都沒有細說。
其中操作空間就大很多了,為血夜之尊摸魚,提供了在規則上的支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