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孟川已經是上安地產最大的股東了。
第二大股東才是沈安,他現在手里只有15%了。
不過陳麗和沈沖兩人手里還有20%。
如果他們一家三口聯合起來的話,總股份是35%。
孟川想要奪權,難度還是挺大。
除非孟川愿意不惜代價地花大價錢吸籌。
可現在是大牛市。
孟川想要把散戶手里的流通股吸過來。
需要付出的代價可不小。
而且還會打草驚蛇,讓沈安提前知道孟川的意圖,徒增變數。
“我擁有這份股權又有什么用呢?”
沈月慘烈一笑。
其實沈月今天來找孟川“自首”也是無奈之舉。
首先時間不等人,她已經沒有時間了。
其次,孟川現在的成就越來越高。
在網上幾乎被神化了。
她也不敢再算計孟川了。
就算她最后陰謀得逞,以孟川現在的號召力和影響力。
分分鐘可以翻盤,甚至孟川再狠一點,可以網暴她。
比如葛威,現在的葛威都不敢出門。
有報道,葛威的家門口天天被網友丟臭雞蛋。
葛威就算道歉了,之后他以后的名聲也臭了。
所以,她今天來找孟川,就是開誠布公的。
如果孟川愿意幫她最好,哪怕獻出自己她也愿意。
如果孟川不愿意幫她,那她就什么都不要了。
股權,甚至整個上安地產,她都可以給孟川。
她只要沈安家破人亡。
“其實就算你把股權給我,陳麗和沈安都有一票否決權,想要拿下上安地產也是不容易的。”
孟川顧慮道。
要說孟川不心動那絕對是騙人的。
上安地產好歹是千億市值的公司。
這是一筆不菲的財富。
但是,想要用最小的代價拿下上安地產,幾乎不太可能。
“只要你能讓上安地產出現重大失誤投資,他們的一票否決權就失效了。”
沈月解釋道。
原來上安地產在股權協議上有過約定。
沈安和陳麗擁有一票否決權,但股東也有一致行動人協議。
不管是選舉還是重大決策、投資,當一票否決權和一致行動人相沖突時。
以一票否決權為主。
但有一個特殊情況。
當沈安有重大投資失誤時,一票否決權失效,執行一致行動人的命令。
這是為防止沈安濫用一票否決權,侵害股東的利益。
因此想要奪權,得先讓沈安出現重大失誤的投資。
“你的意思是,股東里有你的人?”
孟川疑惑地看著沈月。
“不錯,股東里有超過半數的人是我的人,我能讓股東執行一致行動人命令。”
沈月十分肯定地說道。
孟川佩服地看著沈月:
“好手段,在沈安的眼皮子底下,你居然還能拉攏超過半數的股東。”
孟川是真的很佩服沈月,她是真的很有能力。
一介女流,居然能做到這樣,當真是巾幗不讓須眉。
如果不是沈安苦苦相逼。
再多給沈月一些時間,說不定她都不需要假借孟川的手。
她自己就能整垮上安地產,把沈安踢出局。
“我不過是為了自保罷了。”
沈月自嘲地說道。
“行,我答應你,最多三天,上安地產會姓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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