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股東會不同意。
首先現在公司面臨著破產清算的危機。
如果把600億的債務都歸于沈安身上,那他們這些股東就可以免去這部分的損失。
如此公司或許還能勉強撐住。
否則再加上這600億的負債,公司的負債就達到1800億了。
在這個利益至上的世界,別說什么忠誠,也別說什么情分。
在絕對的利益面前,忠誠會褪色,情分如紙薄。
而沈安當初為了投資劉氏集團,確實沒有經過董事會的簽名和授權。
因為劉東給他的時間只有三天。
時間緊迫,他只是開了一個董事會,在董事會上一致同意之后就開始尋求貸款。
從五爺的手上借來了300億就馬上開始執行。
在程序上一切從簡。
如果是平時,沈安對公司有著絕對的掌控權。
那自然是沒有問題的。
但他現在已經失去了對公司的控制權。
孟川還要趕盡殺絕,自然要較真。
這600億的債務,孟川不承認,就算是走司法程序,孟川也有法可依。
“不,孟川,你不能這樣,你這是要逼死我全家啊!”
到了此時,陳麗徹底絕望了。
她再也沒有了之前的尖酸和刻薄。
看向孟川的眼神都充滿了恐懼。
這可是600億的債務啊!
她和沈安還沒有離婚,他們的一切財產都是共同財產。
這個債務自然要他們一起承擔。
如此她非但不能為自己的兒子爭取到任何的利益。
還給兒子背了一屁股債。
“你想要我命的時候,可有過半點手軟?”
孟川冷冷地看著陳麗,沒有絲毫的憐憫。
要做就做絕。
孟川是不會再給陳麗任何翻身的機會的。
否則,如果她還有錢,明天就會買通殺手,下一個死的就是孟川。
“第三點,立即退出和劉氏集團的合作,現在我們公司的債務太高,不適合做這種長線投資。要聚攏資金,穩步發展。”
孟川再次對所有的股東說道。
劉氏集團想要打造一個全新的商業城。
這樣的項目三五年都未必能落成。
雖然錢途無限,但前期只能投錢,沒有盈利。
以上安地產目前的狀態,能不能熬過這三五年都未可知。
就算損失巨大,但好歹還能退回240億。
有了這240億,上安地產還是能有喘息之機。
“附議。”
“附議。”
“附議。”
這一次不用沈月帶頭。
其他的股東都搶著同意了。
首先1200億的高債務讓公司岌岌可危。
能拿回240億,起碼能緩口氣。
至于損失的560億,又不是公司的錢,是沈安的個人債務,和他們有什么關系?
其次,孟川把債務全都給了沈安,這是為他們股東爭取到了巨大的利益。
他們自然會擁護孟川的一切決定。
“第四點,鑒于沈安私自挪用公司資金等重大違法行為,他們不能再持有公司股份,他們一家三口35%的股份作為原始股收歸公司所有。所有股東都有優先認購權。”
孟川說道:
“但是鑒于沈家是公司的創始人,出于人道主義,公司不追究沈家的法律責任。公司愿意以每股30元的價格回購。總價值是280億,但是這個錢得等劉氏集團退回240億之后才能支付。”
沈家的股權肯定是要回購的。
只有這樣才能把沈家徹底踢出去。
而且公司肯定是要補償沈家的。
首先這樣才具有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