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還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兩個隊正聽到李凌云的話臉上血色褪盡,驚慌的單膝跪地,顫聲道:“將軍冤枉,我們都是將軍的兵,我們手下的人也都是將軍的兵啊。”
“是啊將軍,斗毆是我們不對,但是我們真沒有將手下人當成我們自己的私軍啊將軍。”
李凌云冷哼道:“冤枉?軍規森嚴,你們二人卻帶頭犯令,不僅如此,你們還帶著手下人一起犯令,就為了給你們自己爭面子,這不就是不將本將軍放在眼里,拿本將軍的人當私軍用嗎?”
錢久忙解釋道:“將軍,我就是惱怒張六搶了我那未過門的妻子,這才去找他理論的,可他卻對我極盡挖苦,我手下的人見不得他如此侮辱我,這才出手揍他的啊。”
“你放屁,小娥親口跟我說,愿意嫁我為妻,是你不要臉,非要讓你爹娘找人上門提親,你這樣的人不該罵嗎?”
“去你娘的臭狗屎,我和小娥之間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算什么東西?也敢肖想她?”
“你才在放……”
“打住!”李凌云皺眉打斷兩人的爭吵,問道:“到底怎么回事?”
聽得兩隊互毆不是兩人下的命令,而是兩隊人見自己的上官被欺負,主動上去幫的忙,李凌云心中的怒氣消了不少。
不忍隊正受辱而出手和隊正命令手下士兵出手的概念是不一樣的,前者雖違令,但合乎情理,一個團結的隊伍大多都會做出這樣的選擇。
本小章還未完,請點擊下一頁繼續后面精彩內容!后者卻不是李凌云想看到的,隊正為了一己私利擅自命令手下士兵犯禁,士兵明知禁令卻依然聽從隊正之令,這是不是說明在將士心中隊正的命令比他李凌云的命令還好使?
畢竟軍規是他親自拍板制定的,每位士兵都已將其記得滾瓜爛熟,不可能存在忘掉軍規的情況,明知故犯可不就是更偏向發號施令者嗎?
錢久聽到李凌云的問話忙抱拳解釋:“將軍明鑒,十天前,我娘為我說了一門親事,是鈿家小女鈿小娥,我娘已經讓媒人上門說親了,鈿小娥的爹娘也同意這門親事。”
“可是今天我卻聽張六在向別人炫耀,說他馬上要成親了,成親對象正是鈿家小女鈿小娥,我上前和他理論,他卻說我得了妄想癥,癩蛤蟆想吃天鵝肉,還說我這個長相這輩子都娶不到婆娘。”
“我氣不過,推搡了他一把,他卻掄起拳頭就朝我身上招呼,我手下的那幫弟兄們見我被欺負,便過來幫忙,張六手下的人見狀也過來幫他,兩方這才打起群架來的。”
張六怒道:“老子和小娥兩情相悅,你卻非要橫插一腳,你說不怪你怪誰?而且我爹娘都已經準備好了提親的東西,是你讓你娘搶先一步派媒人去了鈿家,不然我和小娥的婚期早已經定下來了!”
他說著朝李凌云委屈巴巴道:“將軍,我今年已經二十五了,再不娶親就要斷后了啊。”
李凌云聞言點點頭:“是到了該成親的年紀。”
古人成親年紀早,很多人十四五歲就成家了,過了二十歲還娶不上媳婦的都叫老光棍。
“將軍,我今年也二十三了。”錢久小聲嘟囔。
李凌云:……
他轉頭問林平和李小山:“營內大齡未婚的將士多嗎?”
兩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約而同的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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