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章只能說是羅陽的品德有問題,還不能判斷犯不犯法。如果那個女孩滿十八歲了且自愿發生關系那就沒事。
但如果給警察蜀黍帶到派出所很快就給放了,那就涉及到以權謀私,干擾司法公正的問題了。
當記者來到派出所詢問昨天晚上的掃黃行動時和羅陽為什么半個小時就給放了的原因時,工作人員含糊其辭,以“不了解”,“不清楚”之類的話應付。
于是當天晚上的本地電視臺新聞就播放了這件事情,晚報也報道了這件事情。羅陽一身肥膘的靚照也跟著出現在了新聞上和報紙上。只是報紙上和新聞上的羅陽的臉都給打上了馬賽克。
到了第三天也就是周一的時候,申城警局的宣傳部才發了一個警情通訊,對那天掃黃打非事件做出了回應。
通訊稱某高校當事人羅某陽因為女朋友喝醉酒,當時已過學校寢室關門時間,于是就在酒店開了一間房。女孩是酒醉昏迷而不是給下藥昏迷。兩人并沒有發生性關系。警員將羅某陽帶回派出所詢問情況后就將他釋放,羅某陽離開派出所后就去醫院照顧女朋友了……
本地的紙媒和電視臺都播報了這個警情通訊,算是官方替羅陽背書了。
但在網上卻又完全不同。
眾多網友卻從中解讀出了不一樣的意思,姜凌云的文章中并沒有說那個女孩子是昏迷的,現在官方認定為酒醉昏迷而不是下藥昏迷,未免有欲蓋彌彰,不打自招,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對羅陽的爆料依然在進行。
一個網名叫“在水伊人”的自稱是羅陽前女友之一,“我當初根本不喜歡他,不過他當時是院學生會副主席,校學生會外聯部的部長,我剛進外聯部,他說和一個企業聯系好了談捐贈的事情,要我和他一起出去。我當時什么都不懂就上了他的車。他給了我一瓶水,我當時正口渴,沒多想就打開來喝了,過了一會就昏睡了過去。第二天醒來發現在小旅館里,我的第一次啊……”
網友再次沸騰,各種謾罵,口吐芬芳不絕。
在一個小網吧,戴著帽子剛發完帖子的姜凌云就走了,嘴角露出了笑容,羅陽家的能量還是很大嗎!官面上的事情都給擺平了。那就網暴他,這個帖子出來,姜凌云相信羅陽要是還能在財大呆下去,不給人套麻袋揍一頓,他的姓倒著寫。
論陰人,姜凌云是認真的。
……
申城的銀湖別墅區,羅陽蔫頭蔫腦,低眉順眼的坐在那里,他的父母坐在另一邊,他的母親張麗琴看著自己的兒子,多多少少有些怒其不爭。畢竟要自己的哥哥出手,已經算是大事件了。
他的父親羅漢山卻是滿臉怒容,這個兒子太不爭氣了。
年輕人喜歡追求刺激,那也沒什么事。但是做什么事情不要給人留下把柄,像羅陽這次的事情,如果當時那個女孩沒有昏迷,只要她跟查房的警察蜀黍解釋清楚了,那就什么事情都沒有。
結果羅陽給人下藥了,想玩刺激的。再加上有人故意報警,羅陽才給警察帶回派出所。
羅陽不想留下案底,連忙打電話給他舅舅,他舅舅找了關系才讓他出來了。
原本以為這事就這樣了,沒想到一個晚上就把這件事弄的沸沸揚揚,連媒體和政.府那邊也驚動了。他的舅舅只能出面幫他擺平這件事。
錢倒是無所謂,羅漢山身家十幾億,花點錢也沒有什么。羅陽的舅舅張文昌仕途前景非常不錯,但這次為了羅陽的事情搭了很多人情出去。不知道會不會影響以后的仕途,這才是羅漢山非常生氣的事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