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這位擅長品酒,富有品味的先生嗅完酒香后,才慢慢地將酒小口飲下。
雖然很優雅,但酒保卻無奈地扶著腦袋,看著留言板——他是真覺得這種高雅喝法有一點無聊,多少有點矯揉造作的味兒。不過想怎么喝酒,是客人的自由。作為酒保,只需要服務就行了。
第二天,王志純準時醒來。日常看著天邊將將冒頭的紅日,他評估了一下自己的狀態——肉體已經經過了充足的休息,精神也還算飽滿。
左臂斷處如果不仔細觀察,是看不出來那一根指節一樣的變化的——是的,便像是3d打印一樣,王志純的骨骼和血肉就將會以高強度計劃的模式,一點點地將臂膀長出。
每長出一些,身體就會自行校對,如果和右手顯得出入過高,就會將表達錯誤的部位自發地光化,然后重新運用重燃之法的內容,構建出胚胎細胞,接著再進行實驗。
然而,血液是不會立馬暢通的,畢竟從來沒有管道還在建設,就通水的愚蠢事情。那么營養就會由各細胞接力棒一樣跨越細胞膜運送,運得越遠,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損耗就越多。所以……
趁著大家還沒醒,要趕緊補充養分口牙!王志純便趁著天蒙蒙亮,跑到奔狼領的邊緣,拔起一棵樹,拿出一袋鹽,直接生啃。雖然吃肉吃菜更美味,但吃草更有性價比,不是嗎?
“?”一只路過的狼看見了王志純的迷惑行為,站在原地歪了歪頭。
“布豪疑似,吃棵樹,沒問題吧?”王志純塞著一嘴的木屑,嘴里含糊不清地問道。
“嗷~”這只狼嚎了一聲,嚇了王志純一跳:“欸欸,別叫啊,我吃完就走,不用麻煩你們!”
可惜,已經有點遲了。森林里很快躁動起來,偶爾還有雷元素的躁動。十分鐘后——
“你好,志純,不要吃草,狼群,招待你。”雷澤身后跟著一群狼,拖著新鮮的獵物跑了過來,將王志純圍在中間。看來,王志純已經算是狼群明星了。
“誒呀,會不會太破費了……”王志純看著雷澤和狼群眼里的熱情,聲音小了下去,最后聳聳肩,“要不要我幫大家烤一下?那樣更好吃。”
“不了,狼,喜歡生肉。我幫你……”雷澤還沒說完,便見王志純提起一只死豬,瞬間,豬毛便消失不見,然后火元素涌入,不過一分鐘,便已經有熟肉的香味傳來,肉汁從表皮滲出,勾的雷澤和狼群咽了一口口水。
“真的不吃嗎?”王志純挑眉。
“王狼,不允許……”雷澤還有點猶豫。
“欸,肉在肚子里,把嘴上的油舔掉,北風王狼是不會知道的。”王志純慢條斯理地將烤肉放在草地上,“看,大家都饞得很。再說了,要是王狼不高興,下次你們給它也獻一份烤肉,不就把它拉下水了嗎?”
雷澤還沒說話,一只幼狼忍不住饞,上來便啃了一口。一只母狼抬起爪子正要打一下,王志純撕了一塊肉,遞到它的嘴前。母狼猶豫一下,放棄了教訓幼狼的想法,叼著肉就跑到一邊大快朵頤起來。
“唉……大家,吃吧。志純,謝謝你。”雷澤嘆口氣,便看著王志純將狼群早上獵來的野獸同時處理。沒幾分鐘,烤肉的香氣傳遍了這片小樹林,每只狼的爪子下都壓著一塊肉,不斷地撕扯下來,吃進嘴里。
“給,雷澤,這是灑了調料的。”王志純將一塊豬肘遞給雷澤。
“謝謝。你的,不見,左臂,為何?”雷澤詢問起王志純的傷勢。
“小事,打架的時候受的傷,會自己長好的。”王志純擺擺手。
意外地在狼群這里混了一頓飯,王志純打包了一塊肋排,和吃飽了癱在地上“嚶嚶嚶”的狼群們以及無奈幫它們揉肚子消化的雷澤道別,便回到住所。
派蒙聽聞了他的境遇,嘖嘖稱奇。吃過飯后,派蒙便跟著王志純去找莫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