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的版稅的確算是一個新人良心價,很多新人甚至連獲得版稅的資格都沒有,直接以千字兩三百這樣的大白菜價格賣出去。
想要依靠寫書來賺錢,除非是背景極大或者書的質量極高,否則很難在處-女作的時候就拿到版稅收入。
可林翰卻沒有這樣將就的想法,自己拿到的可是在地球上暢銷了幾十年的小說,這部《我,機器人》自從20世紀五十年代誕生以來,在全球幾十個國家一直都銷售著,被翻譯成了世界各大主要語種跟小語種。
哪怕在21世紀,中國大陸依然有好幾家出版社對此完成了翻譯工作,并且取名為銀河帝國系列叢書之一,甚至被江-蘇文藝出版社譽為科幻圣經,在京-東、當當、亞馬遜等網站上銷量已經非常高,是孩子們最愛的課外讀物之一。
歐美那邊自然不用說,銷量一路平穩增長,甚至得益于威爾-史密斯主演的同名科幻電影《我,機器人》的刺激下,這本出版了五十年的小說在2004年前后再度登上過紐約時報圖書銷售榜的前十,創造了一個科幻小說界的神話。
能穩穩勝過這本書的,也就只剩下凡爾納的《海底兩萬里》、《地心游記》等被課本專門列為必讀項目的科幻小說。
要是林翰就這么把簡體出版權交出去,原作者說不定會從想要掐死這個敗家子。
之前他跟陳佳璇曾經討論過版稅的問題,因此對這些比例還是有所了解,明知道自己這本書會賣出其幾百萬冊甚至更多,要是不討價還價一番,還真是暴殄天物。
于是他開口說道:“趙先生,作為一名普通的新人作者,我覺得能出版就已經是好事了,但我還有一名經紀人,她已經幫我聯系了《科幻世界》那邊,在12月刊里面將會刊登這部小說的引言跟第一章,不知道這樣影不影響出版?”
趙涵臉色不變,他在心里惋惜了一聲,一個新人作者搞什么經紀人啊,誰不知道那群經紀人就是吸血鬼,恨不得跟出版社身上挖到更多的利益。
出版社想要順利出版一本書,要投入的人力物力非同一般,編輯、美工、排版、校對、印刷、發行、財務,缺一不可。
作者的版稅不是按照利潤分的,而是通過銷售額進行分成,比如一本定價30塊錢的書,賣出去1萬本,作者版稅為5%,那作者能拿到的錢就是30100005%=15000.
如果銷售數量很少的話,那按照版稅來計算作者稿費還不如直接簽買斷,因此在地球上時,很多出版社經營都成了問題,只有依靠賣書號跟收取贊助為生。
幸好這個世界的版權保護良好,盜版根本不敢輕易冒頭,而且人們的閱讀氛圍也特別良好,基本上的出版社都能很健康的盈利下去。
一本書發行價如果是50塊錢,那么出版社基本上只能賺5塊錢左右,其余大部分都是成本,包括作者稿酬以及校訂費用,租型成本,原材料及輔助材料費用,制版費用,印裝(制作)費用,出版損失,編錄經費,管理費用,財務費用,營業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