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公演錄制結束。
節目后臺的一間休息室里,劉榮軒把一段視頻,發給潮音文化大老板賀宏圖,然后撥通電話說道
“董事長,我剛剛發了一個視頻給你,是方醒公演現場的視頻。
“吳俊晨和劉以琛的新單曲,根本壓不住他。
“我們可能真的要給他白金合同才行,否則我擔心情況有變。”
電話另一頭,傳來賀宏圖不滿的聲音
“潮音文化什么時候簽一個練習生,都要用白金合同了你是不是瘋了”
劉榮軒耐心解釋“董事長,要不你先看看我發給你的視頻,雖然錄的音效不好,但應該也能看出問題。”
電話另一頭安靜了下來,顯然是賀宏圖去看視頻了。
幾分鐘之后,手機里傳出賀宏圖的聲音“立即把他簽下來,你親自去,不要再派助理去了。
“先用頂級合同試試看,如果他還是不肯簽,就給他白金合同,但分成比例不能給那么多,給到35差不多了。簽約年限拉長一些,至少十年。”
“好,我這就去辦。”
劉榮軒通完電話,立即帶著兩名助理,去找方醒,約到小會議室談合同。
在小會議室坐下之后。
劉榮軒自我介紹道“方醒,你好,我是潮音文化的藝人總監,也是公司的股東之一。
“我代表公司來和你談合約的事情,根據你上一次提出的要求,我們認真的修改了合同。”
劉榮軒示意助理將一份合同推到方醒面前。
他接著說道“這份是我們公司的頂級合同,從來沒有練習生拿到過這個級別的合同。
“在國內只有一線歌手,才能拿到這樣的合同,你應該能看得到公司的誠意了吧”
方醒翻開合同第一頁,在幾個關鍵位置上看了幾眼。
分成比例35,這倒不是方醒最關心的。
頂級合同比普通合同,要稍微寬松一些,但也只是稍微寬松。
這份合同依舊對藝人有諸多限制,比如合同存續期間,藝人不能談戀愛。
又比如,藝人在一個時間段內,必須要完成多少金額的工作。
而且,這些還不是最讓方醒反感的條款。
還有更過分的,合約的期限是10年。
而且還有補充條款,合約到期后,潮音文化有優先簽約權,藝人不能在不通知潮音文化的情況下,接觸其他經紀公司。
然而,這條還不是最最最過分的。
這份合同里最過分的條款是,藝人在合約期間,所有創作的作品,版權都歸潮音文化所有。
即便以后合約結束,藝人對作品也只有署名權,沒有使用權。
沒錯,按照這份合約的條款。
如果方醒簽了,等到合約到期之后,想要唱合約期間制作的歌曲,還要向潮音文化支付費用。
方醒看到這里,不想再看這份合同一眼,直接推回去“我不簽。”
劉榮軒皺了皺眉,道“方醒,公司想要捧你做巨星,和吳俊晨、劉以琛組成限定團三叉戟,會給你很多資源。
“而且,這些答應你的資源,可以寫進合同里,包括國內頂級的音樂類綜藝,頂級的真人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