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勝聽到兒媳婦的話,臉色都變了:“小杏,你說這些話之前,就不會為文航的仕途想一想?”
何毓杏聞言看向李勝:“爸會因為這些事就去毀了文航的前途嗎?”
李勝被何毓杏的話噎住,他不會因為張巧的事情去威脅自己的長子,就毀了自己長子的未來。
長子可是自己最大的驕傲,他不會做一些毀了他的事情,只會想辦法讓他走的更順暢。
可他也不希望張巧脫離自己的掌控!
他看著妻子,女兒,兒子和兒媳婦,還有幾個外人在這里,他已經是騎虎難下,只能做選擇。
為了母親,他只能選擇妥協。幸好這個兒子只是一個下鄉的廢物了。
他不是想要在鄉下結婚生子嗎?那自己就成全他,讓他做一輩子的鄉下人。
不知好歹的廢物,只要有自己在,他一輩子都沒有機會回到京市。
當天李勝就登報和李文舟斷絕父子關系,老死不相往來。
霍瀾辭早就提醒李文舟,所以登報時,李文舟還加了一句話,李勝不能以任何方式,明里暗里找李文舟的麻煩。
防止以后李勝后悔,再去找李文舟麻煩,除了登報外,俞菀卿還寫了一份協議,把事實的前因后果都說清楚,這里標明了是李老太太故意推李文舟下河,礙于孝道,李文舟只能妥協。只是以后李文舟和李勝,李老太太再無關系。他們母子不能以任何借口找李文舟的麻煩,更不能破壞李文舟的生活。否則李文舟可以追究李老太太謀殺罪。
至于和張巧離婚的事需要回到京市辦理,所以李勝和張巧只是簽了離婚協議,這個協議也是俞菀卿動筆寫的,趁著現在李勝救母心切,她盡可能為張巧爭取更多的利益。
協議的最后也加了一句:夫妻緣分已絕,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關,李勝同志不能以任何理由去打擾張巧同志的新生活,如若不然,李勝和其母名下的一切財產都將屬于張巧同志。
兩方人簽字時,羅輝還把自己的父親羅主任找來,周成業也在場,兩個在當地有份量的人作為見證人,也在協議書上簽字。
就算以后李勝想要做一些什么,礙于這兩份協議書,他也不敢輕舉妄動。
一式三份的協議書,兩個當事人分別拿著一份,另外一份則交給周成業這個見證人保管。
協議書一簽,斷絕關系的聲明登報后,李文舟就和公安說自己是不小心落水。
李老太太出來后,得知這件事,就在醫院外破口大罵。
李文舟拿出協議后,李老太太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只能悻悻離開。
李勝在張巧的逼迫下,留下兩百元就帶著自己母親去買票離開南扶。
張巧得到他們母子離開的消息,馬上提出要回京市,她把李勝給的兩百元以及自己身上的一百多元全都留給李文舟:“你爸肯定想回去把家里的錢財全都轉移,我必須回去看著,屬于你和你大哥的東西,不能便宜別人。”
至于女兒那一份,在她結婚時,就已經給她了。
李文舟有點遺憾,母親不能參與自己和蘭蘭的婚禮。
“媽,您自己要注意安全,我和蘭蘭結婚后,有時間就回去看望你和大哥大嫂,還有姐姐姐夫。”
張巧點點頭:“好,我們在京市等你。”
說完后她看向俞菀卿等人:“文舟,你是一個有福氣的孩子,遇到都是一些講義氣的知青同伴,要懂得珍惜。”
經歷兒子險些喪命的事,張巧已經看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