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問題又來了,此人早就畏罪潛逃,如何將其捉拿歸案
劉崇龜在死囚牢中選出一位與富二代年紀相貌相仿的死囚,公開宣判本案是富二代見色起意,奸淫未遂從而殺人害命,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鑒于本案犯罪手段極其殘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故不待秋后問斬,即日斬立決
當天下午就要在鬧市街區斬首示眾。圍觀群眾人山人海,其中就有犯罪嫌疑人某某某的親屬,他們早已被夾雜在人群中的便衣警察盯防布控。
“兇手”被斬首,官府宣布結案。
兩天后,某某某終于現身,剛一回家,就被捉拿歸案。經審訊,某某某交代了犯罪的全部經過。案件終于真相大白
在某個風和日麗的下午,在某個熙熙攘攘的熱鬧碼頭,英俊瀟灑、出手闊綽的富二代與年輕貌美、妖嬈招展的受害女子邂逅,二人眉目傳情,郎有情、妾有意。于是富二代與女子約定,今晚就來女子家中私會,釋放一下青春的荷爾蒙。
那一夜,月黑風高。女子半開屋門,等待如意情郎。忽然間,一個人影鬼鬼祟祟地溜進屋子。女子滿心歡喜,熱情洋溢地撲上前,一把摟住那個人影。
無巧不成書,這人影就是犯罪分子屠夫某某某。他見黑夜中有房門半開,便想順手牽羊,入室盜竊,沒想到剛一進門,就被人當場“捉拿”。
做賊心虛,慌亂中,某某某用隨身攜帶的殺豬刀將女子捅傷,隨后丟下兇器,逃之夭夭。女子則倒在血泊中,當場死亡。
過了一會兒,富二代如約而至,他剛一進門,就踩到了地上濕滑的鮮血,并摔倒在血泊中。起初,富二代還以為是水,可手感濕滑而粘稠,隱隱一股血腥味,驚訝之余,又觸摸到了地上的尸體,頓時慌得手忙腳亂,連滾帶爬地逃離現場,直接跑回碼頭、連夜開船逃跑,等天亮時,已經駛出一百余里。
最后,殺人兇手屠夫某某某,依法判處死刑;富二代,夜入民宅,犯“通奸罪”,依法仗打板子若干,隨后當庭釋放。
這個案子被古今多部書籍收錄。郭德綱老師長篇單口相聲善惡圖中有個清朝末年縣官審案的橋段,與之極為類似,不知是歷史的巧合還是藝術的加工借鑒。除此之外,很多關于辦案的評書、單口相聲中,都有類似的橋段,足見“劉崇龜換刀”在歷史中的地位。
除此之外,劉崇龜還是一位書法家、畫家,擅長花鳥畫,尤其擅長畫荔枝嶺南節度使不是白當的。
全唐詩中收錄了他的一首詩
“碧幢仁施合洪鈞,
桂樹林前倍得春。
莫戀此時好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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