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錄制的兩期葉馨跟趙璇都沒有出場,心里不免有些著急,不過也沒辦法,這一季的規則,明顯是偏向于韓國選手的,畢竟誰也不知道SBS電視臺有沒有把其他選手的資料泄露給韓國選手們。
倒是黃梓嵐她們參加完春晚初審跟一系列商業演出之后,又回到了韓國,可以看得出來,這一趟她們收獲頗豐,連帶著荷包都鼓起來了,居然叫囂著要請客。
歌王爭霸賽的錄制周期是一周錄制兩天,其余時間大多數歌手都各自去處理自己的業務了,畢竟總是要恰飯的嘛。
李沐跟趙璇眾女混在其中,可以說是絕對的異類,李沐跟趙璇是不在乎那點錢,而葉馨則是想花更多的時間在練習上,黃梓嵐她們則是因為年紀還小,玩心重。
其實歸根究底還是因為工作室的制度跟其他娛樂公司不太一樣,一般來講,娛樂公司把藝人捧出來之后,就會開始瘋狂的壓榨藝人的價值,大公司還稍微好一點,特別是小公司,恨不得把藝人骨頭都熬著吃了。
就好比楊超越的經紀公司聞瀾文化,之前在圈內連根腿毛都算不上的小公司,突然一夜之間竟然變得小有名氣了?
但是這也改變不了文瀾文化是一家小公司的局面,藝人當中只有楊超越一個火的,怎么辦?那就只能瘋狂的壓榨她,誰讓她是這千頃地里的唯一一根獨苗呢?
文瀾文化背后的資本大佬們,還用了一番騷操作弄了一個對賭協議,三年時間文瀾文化要賺夠七千萬,就能夠以溢價的股價出售剩余的股份,資本操作相當復雜,不過簡單點說,就是文瀾文化如果三年期間賺不到七千萬,股東們手里的股票就沒那么值錢了!
簡直可怕,說是文瀾文化賺七千萬,其實說白了就是楊超越三年期間必須賺夠七千萬,而且還必須是純利潤,想想都覺得毛骨悚然。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三年七千萬在娛樂圈并不算多,好多明星都能做到,可別忘了,楊超越只是一個初出茅廬的小藝人,即便是有熱度,也很有限,而且她自身的唱功、演技都很一般,流量變現的能力其實很匱乏,這三年七千萬純利潤也就是要除開公司所有的花銷包括沒熱搜跟宣傳費用,保守估計毛利至少要有1.3億以上才有可能。
更悲劇的是,即便是賺了這么多錢,楊超越本身能夠拿到的只有很小的一塊餅干殘渣,這就是娛樂圈的現實生態,公司對藝人敲骨吸髓那真不是說著玩兒的。
當年飛兒樂團也是如此,頻繁的接一些低級的商業演出,把主唱“飛”的嗓子唱廢了,后來就把人給一腳踢了,找了個新主唱重新復出,呵呵,干得漂亮!
相比之下,木子工作室的模式則完全不一樣,所有的通告也好、商演也好,全部由藝人跟她的經紀人商量,工作室只是抽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當然,根本原因還在于,工作室一直以來的主營項目,并不在經紀合約這一塊,影視劇跟動漫才是最大的營收板塊,說白了,藝人賺的錢,李沐也不稀罕,其實當初這是他專門為陳軒制定的規則,也沒想過有一天公司會有這么多藝人,沒曾想,反倒是這種人性化的規則吸引了大批藝人加盟工作室。
娛樂圈的藝人是各種精神類疾病的高發人群,說白了就是沒有安全感,葉馨當初之所以決定花大價錢買斷合約,加盟木子工作室也是因為這里能帶給她安全感。
在這里沒有人會給她安排一些莫名其妙的通告,也沒有人會給她接一些很低俗的商演,網上有人抹黑她,立馬就會有公關部門展開反擊,這就是安全感,在圈內輾轉這么多公司,她也只是在這里感受到了溫暖的味道。
這是一家很有人情味的公司,葉馨看著一旁正在跟閨女咬耳朵的李沐,不免露出會心的微笑,或許,也只有這樣的老板,才會讓公司變得這么有人情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