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凌父的說法,他們住慣了,不喜歡搬來搬去,方便就好。
而凌瑾晞住別墅,就是為了養那顆大槐樹,也不知道為什么,凌瑾晞一看見那棵樹就覺得熟悉親切,所以專門買了一棟別墅來養樹。
凌瑾晞回到家,抱著季微涼傻笑。
“咳咳,你如果十九歲那沒問題,你現在三十多了,我可真不吃你撒的嬌。”季微涼推開他,皺了皺鼻子。
“微微明明很關心我,為什么不直說?”凌瑾晞才不相信這個口是心非的家伙。
“呃,是什么給了你這樣的錯覺?”季微涼懵了,她咋不知道自己很關心凌瑾晞呢?
“微微是在害羞么?”
“其實沒有。”季微涼去拿凌瑾晞帶回來的吃的。
“沒關系,你不承認我也知道。”凌瑾晞開心地投喂季微涼。
然而事實是,季微涼不喜歡任何寵物,確切的說,季微涼不喜歡任何麻煩,別人養的寵物是可愛,但是要她費心她就不愿意了。
好吧,凌瑾晞愛腦補就讓他自己腦補吧,反正又不是第一次了。
“微微,我們明天去試禮服吧。”凌瑾晞已經訂好了店面,明天就可以去挑款式和配套的珠寶。
“不用,我有。”季微涼一揮手,一襲華麗得不可思議的衣袍突然出現在對面沙發上,正開門的凌父頓時手一抖,鑰匙也掉地上了,他身后還跟著來拿碗的凌母……
“咳咳,”季微涼咳了咳,“我先上樓了。”
凌瑾晞的父母,還是交給凌瑾晞來處理吧。
凌瑾晞嘆了一口氣,接下這個爛攤子。
過了好一會兒,凌瑾晞才把季微涼叫下去,一家子商量婚禮的事。
“所以微微你要不要牧師?”
“不要,花也不要,簡單一點就好。”
凌家人眼角一抽,都看向沙發上那條袍子,這樣的衣服,和簡單有關系?
“大紅色啊,那我應該穿什么顏色?”凌瑾晞犯難了。
“你隨意。”季微涼不以為意,這條袍子是她的侍女做的,她一直收著,卻沒有機會穿,如今也算適逢其會了。
“這是什么料子啊,看上去好特別。”凌母對那紅中帶金的長袍很好奇。
“火金鳥的羽毛。”季微涼隨口道。
為了這條袍子,立春抓了三萬只火金鳥,每只鳥只取兩支尾羽,那時候季微涼假死,立春不知內情,做這條袍子是為了給季微涼立衣冠冢,后來季微涼回來了,自然就用不上什么衣冠冢了。
也就是這條袍子,讓北越的赤羽鳥倒了大霉,世人都以為這袍子用的是赤羽鳥的羽毛,但是他們抓再多的赤羽鳥都做不出這樣的袍子。
大紅衣袍,金光流溢,富麗高貴,又不落俗套,下擺絲絲縷縷有金紅的火焰般流光,蜿蜒及地。
在這個沒有靈力的世界,這件袍子的華麗程度已經大打折扣,但是依舊美得奪人心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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