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瀟這一走便是四年。
雖說四年時間不足以讓滄海變桑田,但卻能讓媳婦熬成婆,哥們兒變舅子......
肖瀟這四年下來,基本上把全國的名山大川游了遍。由于舍己為眾生的大無私事跡在修真界內部傳開,因此,他每到一處地方,都會受到各門派俗家弟子的熱情接待。
但其實,那些俗家弟子也不明所以。這肖瀟無論從哪方面看都是一個普通人,為何宗門卻要用最高禮儀來接待?
在宗門嚴令之下,他們也不敢問,只好強顏陪著笑的同時,一邊在暗地里嘀咕著肖瀟的身份。
若是肖瀟那天突發奇想的要參觀一下自己的宗門,宗門內更是像過節一樣,到處張燈結彩,鑼鼓喧天,接待儀式隆重的甚至可以與祭祖大典有的一拼!
因此,在全國人民朋友的熱烈歡迎之下,四年下來,肖瀟倒是在絕大數宗門內都混了個圈熟。
但這并不是肖瀟的本意,人怕出名豬怕壯,肖瀟不是沒有給這些宗門說過要低調點,奈何修真界也很看重面子,前一個宗門都搞得如此隆重,到了我這里要是怠慢了,那豈不是說本宗門落魄了,不如人家?
一來二去之后,肖瀟也就認了命,選擇當一個安安靜靜的觀禮者,任由人家瞎折騰。
宗門參觀了不少,但尋求恢復神識的辦法卻仍然沒有眉目。三眼神族不愧是最特殊的族群,如今只剩下肖瀟這一根獨苗,卻是誰都沒有辦法,唯一給肖瀟的建議只有四個字:聽天由命!
最后,肖瀟幾乎也淡了恢復神識的心思,專心縱情于山水之間,笑看世間滄桑變化。
新省烏市。
傍晚下的烏市別有一番滋味,褪去了白天的喧囂之后,酒和肉成為這個城市的主宰。酒能消愁,肉能解饑,人這一輩子最大的兩個麻煩在夜晚統統銷聲匿跡,人們放聲大笑,一杯接一杯的敬著過往。
在霓虹的街燈都只能照耀一角的方桌上,肖瀟此刻正坐在這專心的啃著一只烤雞,他的對面正襟危坐著一個胖子,**的胳膊上紋了個似狼非狼的圖騰,胡子拉碴的臉上帶著一絲榮幸。
“前輩,我這手藝如何?”
“不錯,倒確實有你張大胖所說那般,有點‘唇齒留香,三日不絕’的意思。不知你這道菜可有一個名字?”
張大胖豪爽的笑了笑,“前輩您喜歡就好。不瞞你說,我這手藝就連掌門吃了之后都連連嘆息,說我不去做一個廚子,反而跑來修仙實在太可惜了。至于名字嘛,不如前輩賜個名?”
這張大胖乃是新省巨靈派的俗家弟子,在肖瀟來到新省后,由他負責接待。幾日下來,兩人的關系倒是發展不錯。
肖瀟停下了咀嚼,端起桌上的鮮啤咕嚕嚕灌下大半杯后,笑道。
“不如就叫‘雞你太美’?”
“......”
調侃了對方兩句,兜里的手機這時‘嗡嗡’震動了起來。掏出手機一看,上面顯示的是一個陌生電話。
手機一接通,一個甜的發膩的女聲傳了過來。
“肖瀟哥哥,猜猜我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