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和平拿出最后一點生理鹽水喂給了薩拉,讓江峰去偵察。
“小心點。”
“好。”
江峰應聲而起,走到河床對面爬上巖壁。
很快,他就攀爬到了河床邊緣,伸頭小心翼翼朝之前直升機追擊的方向望去。
遠處風沙已經停止,沙塵暴橫掃過的地方一切痕跡都被磨平,沙漠呈現出一種十分平整綿密的感覺。
兩架黑鷹直升機的殘骸裹著黃色的細沙,躺在了大約四百多米外。
“活該!”
江峰頓時咧嘴笑了,結果嘴唇崩爆,疼得他呲牙咧嘴。
忽然,直升機殘骸旁邊出現幾點火星。
此時已經接近黃昏,天色尚未黯淡下去,所以那幾簇閃光并不刺眼。
但江峰卻敏感得感覺到了威脅,頭往下一縮。
嚓嚓嚓——
嚓嚓嚓——
一梭子彈打在他身旁不到三米的地方。
“我去!”
他連忙順著巖壁滑回到河床底部,立即向宋和平匯報:“老班長,摩薩德的人還活著!”
宋和平此時點了點頭,起身在身后的巖壁上摳了幾下,摳出了一枚跳彈的彈頭來。
“5.56,北約制式,那幫家伙還沒死。“
“撤吧!”
“往哪撤?!?”
安東諾夫氣鼓鼓道:“不如跟他們拼了,這里到處都是沙漠,沒地方躲,他們身上有水,比我們能熬!而且我們還帶著一個傷員,根本跑不掉!”
宋和平說:“沒得選,先撤到那堆建筑物里去,沒得逃就得找個地方跟他們拼命,進了房間,近戰興許還有點兒機會,我看他們自己也難受,直升機墜毀了,估計也死了不少,人數估計不會太多。”
“只能這樣了!”江峰同意宋和平的說法:“撤到之前看到的那個建筑里頭去,他們過來就跟他們在室內近戰。”
他摸了摸自己的腰帶。
“這玩意我也能勒死人!”
安東諾夫又抽出了自己的格魯烏匕首,在手里甩了兩下。
“沒問題!死之前我要開一個希伯來人的脖子。”
宋和平連忙架起薩拉,和江峰、安東諾夫一起沿著河床往之前看到的那個可能是走私分子落腳點的破房子走去。
河床干凅了不知道多少百年了,經過多年的風化早已經干凅并且巖石都變得非常脆,但有個好處,那就是大大小小的溝壑縱橫交錯,只要順著河床走,肯定能走到那個建筑旁邊,這總比要爬上去在無遮無掩的沙地上沖進房屋要安全不少。
“你看,那是什么東西!?”
走在前面的江峰突然停下了腳步,雙眼死死盯著前方。
宋和平順著他的目光看去,頓時也倒吸一口冷氣。
一具骷髏靠在了一面風化石壁邊上,腦袋歪著,身上的衣物早就成了碎片,絲絲縷縷掛在身上,而他的下腹部位置橫著一支步槍!
沒錯,宋和平看的很清楚,那是一支步槍!
“江峰,你扶著薩拉,我去看看。”
走到骷髏面前,宋和平看了一眼便知道這是什么來頭了。
這具骷髏肯定不是在這里待了一年幾年的問題,是待了至少幾十年。
身上的破爛布條雖然看不出原來顏色,不過可以肯定是一種制式服裝,放在雙腿上的那支步槍是一支老掉牙的李-恩菲爾德步槍,這種步槍是二戰時期英軍配備的一種步槍。
看來,這是當年二戰時英軍在北非這邊作戰時候某次戰斗留下的尸體。
看了看那支步槍,很顯然已經廢了不能使用。
不過宋和平對槍口下方勾選掛的那柄槍刺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現在自己幾人里沒一人有槍,只有安東諾夫身上有一把格魯烏匕首,還有一支他離開飛機時候帶出來的求救用途的信號槍。
依靠這些要跟武裝到牙齒的摩薩德突擊隊員作戰簡直是天方夜譚。
所以,哪怕是一支老掉牙的軍刺,對宋和平來說都非常有用。
他連忙上前將刺刀取下。
刺刀和槍身鏈接的地方有些銹蝕,花了老鼻子勁才取下。
“沒事,這是二戰時候英軍留下的尸體,我們繼續走。”
宋和平拿回刺刀,回到了自己的同伴面前,繼續領著他們往那堆可疑的建筑方向走去。
可是在距離建筑物不到二十米的地方,江峰突然停下了腳步。
“老班長!”
他的叫聲很是含糊,因為口腔里沒了水分。
宋和平看到江峰轉過身來,嘴唇都在微微顫動。
“我好像踩到地雷了……”
“地雷!?”
宋和平的腦子嗡了一下。
安東諾夫皺眉道:“這種地方怎么會有地雷?!”
“可能!”
宋和平打斷安東諾夫,環顧一圈周圍,冷冷說道:“我們可能遇到大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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