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鐘離幾人是落單被制倒也罷了,李子隱與南君悅一起待在畫詭閣中,竟也會被制住?
明鸞不知李子隱是以「君子狀」為憑立下三年之約,只道李子隱也是簽下了賣身契,賣身給離皇。
<divclass="contentadv">她心中訝然:連李子隱也能收服,離皇憑借重生之先知,竟恐怖如斯?
明鸞頓時有些壓力頗大。
不過她依舊咬牙:“有什么招盡管使來,但要我簽下賣身契,卻是休想。”
賣身效死,猶道途斷絕,生不如死。
于明鸞看來,與其生不如死,不如賭離皇不會當真殺她。
離皇,也確實不會殺明鸞。
如果是單純為了收作麾下增添戰力,離皇還可以另使手段,將明鸞煉作傀儡。
但明鸞修蠱惑之道,戰力不強,煉作傀儡喪失心智,基本就廢了。而且,離皇看中明鸞的,本就是其把握人心、暗中蠱惑的本領。
只是明鸞精擅此道,反而不好忽悠恐嚇。
離皇臉上掛著笑意,眸中卻滿是冷意地俯視著明鸞。
見明鸞眼神堅定不肯屈從,離皇只好用強。
他將暗衛令取出,丟給狐千卻,然后當著明鸞的面,吩咐道:“你變作南君悅模樣,持暗衛令趕去緝罪司,請動「洗心革面刀」,清算明鸞身上業力。”
“等明鸞洗心革面后,將其帶回,由鐘離施展魅惑神通,控住明鸞簽下賣身契。”
暗衛身份,只認令牌。持暗衛令,即為暗衛,自帶神通「錦衣暗行」,可消除存在感。
至于「洗心革面刀」,則是緝罪司里作為刑具存在的一件玄階下品詭器,能以他人業力為刀,斬其神魂。
此刀代價,乃是每月都需要動用一次,斬一個人來祭刀。
看起來不算是很嚴重的代價,但時間長了,緝罪司緝拿關押的魔修,哪怕隔上一陣便再斬一次,也有些不太夠用。
偶爾實在沒有合適的祭刀魔修,還只能找些身上業力淺的自家修士來祭刀。
是以,狐千卻若將明鸞送去祭刀,緝罪司不僅不會拒絕,還會表示歡迎下次再來。
明鸞神魂圓融時,因其精擅蠱惑之道,自身的神魂抗性也強,就算鐘離施展魅惑神通,也極難控住。
但叫「洗心革面刀」斬上一刀,重創明鸞神魂后,便可讓鐘離魅惑控制著明鸞簽下賣身契。
雖然這樣一來,明鸞神魂重創需要養傷一陣,但離皇可以等——畢竟,明鸞真要一直拖著時間不肯簽賣身契,短期內也為離皇提供不了什么助力,不如設法讓她簽下賣身契后慢慢養傷。
明鸞聞言,頓時咬牙看向離皇,惱道:“夠狠。”
離皇不以為意。
他就是故意當著明鸞的面說,只要明鸞不肯屈從,他大不了先將明鸞弄殘,再強行收作麾下。
反正他要的只是明鸞賣身效命,又不需要明鸞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