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還真是想給周壽山妹妹一些錢的。
原因很簡單。
我在她這個年紀上學的時候沒有錢,不過我是男人,我沒錢,餓一點沒什么,但女生的話,作為自己人的妹妹,我不太想讓她沒錢。
之所以單獨把她叫出來。
我也是想讓她把這部分錢收起來,當做私房錢用的,由她自己決定,而不是讓她爸媽知道這筆錢。
但周琳死活不要,我也沒什么辦法,便暫時擱置了這個想法。
結果在臨去鎮上的時候。
張君突然找到了我,把我叫到一邊,跟我說了同樣的事情,他也看出了周壽山妹妹的窘迫,打算私底下給點錢。
只不過張君想的比較全面,打算跟我商量一下,然后兩個人給一樣多的錢。
結果他沒想到,我居然之前就干了這事。
張君頓時佯怒的跟我算賬起來:“好家伙,我們兩個人一起過來的,你居然瞞著我自己一個人偷偷給錢,這不是顯得你大方,我小氣嗎?你做事就不能圓滑一點?”
“哪有!”
我連忙解釋起來:“只是我當初高中的時候身上沒錢,所以才想著單獨給她點錢的,再說了,我找你商量,不是有道德綁架你一起給錢的嫌疑嗎?”
張君繼續佯怒:“我怕你道德綁架?”
“……”
我頓時投降,解釋道:“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她不肯要這個錢。”
“嗯,等壽山出來再說吧。”
張君點了點頭,也看出來周壽山的妹妹雖然看著柔弱,但骨子里和她的哥哥周壽山挺像的,都是屬于那種不愿意給人添麻煩的人。
由于我也拿不準下午能不能把周壽山帶出來。
所以為了不給周壽山爸媽期望又失望,我并沒有帶著他們,而是打算和張君兩個人一起去派出所,但在看到周壽山妹妹的身影后,我想了下,還是招了招手,讓她跟著一起上車。
到了鎮上。
我和張君第一時間到了派出所。
不過這個時候,派出所門口已經停了一輛縣里刑偵隊開過來的車,周壽山的案子是在縣局記錄在案的,屬于刑事案件。
按照程序。
在周壽山被逮捕后,是要移交縣局刑偵隊的。
王家三兄弟也在派出所,他們中午飯都沒吃,便一起來到了派出所,王友軍在縣里防暴隊上班,也是認識經偵隊的中隊長的。
畢竟一個縣城就那么大,抬頭不見低頭見的,總能碰到一起。
中隊長叫李海東。
原本李海東也沒多想,上午接到下面派出所電話,說是在逃幾年的周壽山被抓了,現在正在下屬鎮派出所呢,于是便開車過來了。
結果看到了王友軍三兄弟。
最讓李海東沒想到的是,王友軍三兄弟居然要跟把當初把他們全部打骨折的嫌疑人周壽山和解,撤案,這讓李海東有些稀奇了。
王家三兄弟他也是知道的。
除了老二王友康講點理之外,老大和老三王友軍是一個比一個不講理,一個在村里橫行霸道,欺負人,王友軍在新成立的防暴隊里更是一個刺頭。
結果他們居然要跟讓他們顏面掃地的周壽山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