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公司的第一種商業化產品,是為貨運業開發的omnitracs系統,能夠利用商業衛星進行移動通信。
在此基礎上,高通公司開發出了后來的第三代移動通信技術,cdma。
憑借cdma的獨特技術優勢,高通成為了整個移動通信行業的太上皇。通過捆綁專利和授權平臺等手段,牢牢的將通信產業的上游把握在了手里。
不過這都是至少二十年后的事情了。
在八十年代末,美國電信工業協會認可了一項名為時分多址(tdma)的數字通信技術,而短短三個月之后,就在行業還普遍持懷疑態度的時候,高通公司就已經推出了用于無線數據傳輸的碼分多址(cdma)技術。
這無疑是一項跨時代的技術,cdma在數字化無線通信方面的潛力讓人驚嘆。尤其是高通此時已經花費巨大的資源,游說美國無線電通信標準采用cdma。
在事情只差臨門一腳的時候,高通公司忽然接到了一份傳真。
傳真是一張傳票,法院傳票。
中國新科集團在美國起訴了高通公司,罪名是專利盜用。
在一開始,高通對這項罪名是拒絕的。
開什么玩笑,我一個美國高科技公司會盜用你們中國企業的技術?
碰瓷也看看對象吧?在美國起訴美國公司侵犯中國企業的專利,誰信啊!
然而當高通公司對傳真中詳細背述的專利進行查詢之后,總經理斯溫.白的臉頓時變白了。
這tm坑爹啊!
高通公司目前手中在cdma領域的專利,全部被新科集團通過更廣泛領域的專利所覆蓋了。
只要新科集團愿意,隨時可以申請法院對高通手中cdma專利宣布無效。
經過一個多月,一整個專利方面知名的律師團的閉門作業,斯溫.白得到的結論是這份專利壁壘幾乎無懈可擊。唯一可能的路線,就是放棄cdma技術轉向其他領域。
但問題是cdma技術之所以能在被高通壟斷的情況下,仍然成為3g的主流技術,自有其獨特的優勢。其碼分多址的特點,使它能夠很方便的在無線通信中擴大帶寬,利用無線通信那非常緊張的頻率資源。
cdma技術在不同用戶傳輸信息的過程中,將需要傳輸的信號用一個帶寬遠大于信號帶寬的偽隨機碼進行調制。
簡單來說,把信息假想成汽車。時分多址就是在一條道路上某個時間段只通行一輛汽車,什么時候汽車到了目的地,這條道路才會分配給另一個汽車使用。
而碼分多址則好像現實中的道路,汽車有車牌號,哪怕有很多車在路上跑,只要車牌號是對的就不用擔心不知道它的目的地。
相對而言,自然是碼分多址更能有效率的利用道路。
同樣的道理,在無線電資源有限的情況下,當然是碼分多址更能充分利用帶寬,更適合無線通信模式。
這也是高通公司有信心能夠說服無線電委員會,接受cdma成為美國無線電通信標準的原因。
但如果要重新投入資源在其他技術的開發上,不說這種自打自臉的尷尬,高通又那有這么大的本錢?
高通開發cdma同樣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美國學術界對cdma的研發始終沒有停止。
在此基礎上,高通投入了巨大的資源,才實現了cdma成果的商業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