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得到更多的土地,就只能通過立功升職或者以軍功授田的辦法獲取。
而所謂永業田,就是世代相傳、永為世業,不得私自買賣和贈予他人的意思。
實際上就分給你家的地,你只能傳給你自己的子孫后代世代經營,既不允許私自轉賣他人,也不允許私自贈予他人。
楊振之所以特別提出這樣的禁令,為的并不是限制土地交易自由,他為的其實是預防土地兼并。
比如說,楊振麾下的協守總兵官一級,有的人可能并不滿足于只占有三百畝的土地,他可能會利用自己手中的職權去占有更多的或者更好的土地。
如果你允許分給移民屯戶們的土地自由買賣交易或者私自贈予他人,那么土地兼并的事情就一定會發生。
有錢有勢的人或者有權有勢的人,就會漸漸擁有成千上萬畝甚至更大量的土地。
如此一來,有錢的人、有權的人、有勢的人就會成為大地主,而普通的移民屯戶就又會變成權貴地主們的佃戶雇農,或者再次成為流民。
這可絕不是楊振想看見的局面。
為了防止這樣的事情發生,為了防止麾下將領官左們侵占移民屯戶的土地,他也只能未雨綢繆,干脆一禁了事。
當然了,對于各路轄內普通移民屯戶的墾荒限額,楊振的態度是相對開放的。
也就是說,楊振允許他們超出限額墾荒耕種,但是超出限額的土地,就要繳納重稅,即繳納所有超額田畝三成的收獲。
而這三成的額外收獲,楊振自己也不多要,而是由所在屯所留下一成,然后留給所屬協守總兵府一成,最終上交總鎮府一成。
這樣做,為的就是屯戶所在屯所以及屯所所屬的協守總兵府能夠在這個問題上盡職盡責盡心盡力。
到目前為止,楊振對金海鎮各路屯戶的糧食問題,采取的并不是無償征糧的辦法,而是出錢收購的辦法。
但是接下來,為了配合即將到來的擴軍計劃,楊振已經下定決心,要擬定條令對家中無人從軍入伍的屯戶,強制征收糧食了。
當然了,現在移民行動以及墾荒耕種仍在緊鑼密鼓的進行之中,楊振決定等一等再提這個事情,所以四月下旬發布的春耕令里對此一字未提。
相反,四月下旬的春耕令里,最令老移民們高興的是,他們可以向出新移民們出售和貸出番薯種苗并從中獲利了。
也就是說,崇禎十四年過海的新移民屯戶,所獲得的番薯種苗、農具等物,不再是完全無償的。
如果你有錢,你可以向所屬協守總兵府以及相鄰的老屯所屯戶那里購買農具和種苗。
如果你沒錢,你就需要以借貸的方式從所屬總鎮府以及相鄰的老屯所屯戶那里獲得種苗,然后等待墾荒耕種的土地有了收成之后,用收獲的糧食來支付。
包括崇禎十四年招墾來的流民,到達指定的墾區屯所之后,也不再由各路協守總兵府向他們無償的糧物資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