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一章番號
楊振沒對他們講什么與關內災民的同胞之情,也沒講什么金海鎮多一個移民,關里就少一個流賊之類的大道理。
因為他知道,跟這幫人說這些沒有多大用。
在這幫人的眼中,楊振將他們辛辛苦苦打下來的城池,收復回來的土地,白白分給了新來的一無所有的關內移民,他們雖然并沒有損失什么,但終歸是吃虧了的。
這種心理,跟那種先上車的人總是希望把車門關死不讓別人繼續上來的心理,是類似的。
楊振能理解這種心理,但他不能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
就在當天的軍事會議之上,楊振嚴令到會的各路總兵利用冬天休兵的時機追查他們麾下參將以下、把總以上違規占用土地房屋情況。
違規者不僅要將多占的土地房屋退還各路協守總兵府,由各路的管屯指揮行署重新分給新移民,而且違規占用土地上的物產也要作為違規所得追回充公,由各路總兵府統籌調用。
除此之外,違規將佐移防以來在總鎮府協理營務處的記功簿上記過功的,以往功勞一筆勾銷,可仍任原職,不再追究;以往沒有記過功的,一律調離原職,發往安東右路軍前效力。
楊振嚴令各路總兵府在崇禎十六年二月底前,將追查處置的報告報到征東將軍行營。
呂品奇、祖克勇、袁進等人神色凝重,想說什么,但都沒有反對,最后都躬身領命。
一方面,是楊振的威望比從前重了不知多少,叫他們根本生不出對抗之心。
另一方面,他們這些人也不是傻子,知道自己部下有些人多占土地房屋,繼續違規墮落下去,對他們這些總兵們來說也極為有害。
不僅影響自己公正嚴明的形象,而且也影響自己管內移民屯墾事務的推進。
再說從一些多吃多占的人嘴里把土地房屋以及糧食摳出來,對各路總兵府充實自己的錢糧儲備也大為有利。
所以諸將在面面相覷了一陣之后,紛紛選擇了領命。
至于楊振自己這邊,想要的是拉著各路總兵,把他們麾下參、游、都、守、千把總們多占土地房屋的行為,定性為必須糾正的違規行為,為將來進一步整頓軍紀提前打下一個基礎。
只要現在他們認了,認為這種事情是違規的,是需要整頓和懲處的,那么新的規矩就算立起來了,將來楊振就可以借口他們整治不力,成立軍法處,直接介入某一些協守總兵府下面的武官調整,甚至全面接手金海、登萊二鎮地方各路軍隊的軍紀糾察與處置事務。
目前各路總兵府下面一些亂象的形成,與楊振之前的寬縱放任有關,也與軍法處置權力沒有集中于總鎮府或征東將軍行營有直接關系。
而楊振之前之所以沒把這項權力集中到總鎮府或征東將軍行營手中,主要是為了收攏軍心,避免激化矛盾。
因為最早跟著楊振移防的那些將領,如祖克勇、呂品奇,以及開鎮金海后最早歸附楊振的將領,如沈志祥、許天寵、胡長海、高成友,他們的部下幾乎都是他們的私兵。
而以當時的形勢,同時也以這些私兵一貫的尿性,楊振若是成立一個高高在上、完全聽命于自己的軍法處,全面追查和處置他們的違規違紀行為,非常容易嘩變。
包括楊振及其嫡系與這些將領之間,也非常容易產生隔閡,非常不利于團結抗虜的大局。
因為以當時的情況而言,對這些人來說,真的是此地不留爺自有留爺處,背明降清、轉投八旗漢軍簡直是抬腳就走的事情。
正所謂,欲投鼠而忌器,有鑒于此,楊振只能將此事按下不提,所以總鎮府不設軍法處,而將掌管軍法的權力默認給了各路總兵,相當于是自己的人自己管。
各路只要不出大的紕漏,楊振這邊就等于是睜只眼閉只眼,幾乎從不插手懲處各路總兵的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