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瞞都督,褚某這幾日也找了多人詢問,這些年來遼東灣結冰一年早于一年,冰面融化也晚了些天,但是海面不同河流,每年雨水前后,最遲驚蟄,必能化開,必能行船!”
雨水,是二十四節氣里的第二個節氣,時間差不多就在農歷正月十五的前后。
驚蟄,則是二十四節氣里的第三個,與雨水節氣相差半個月。
褚憲章帶著使命來到松山城以后,自然也看一看海面上的冰情。
看了以后,他當即就明白,若是楊振十一月下旬京師事畢,就趕回遼東,那么移防的事情,還能在十一月底進行。
從十二月開始,到次年的正月,遼東灣海面上盡是冰層,根本無法行船。
若要強令楊振在這個時候移防旅順金州的話,那也只能繞道登萊去了。
但是這樣的事情,是注定行不通的。
當年的登萊之亂,就是前車之鑒。
所以,褚憲章四處打聽,做出了功夫,現在一聽楊振那么說,立刻感受到楊振的誠意,知道楊振并非虛言應付崇禎皇帝。
眼見這個事情達成,褚憲章撫掌說道:“既然如此,事不宜遲,請都督盡快遣人與我交割火器,明日一早,我就啟程返回京師報信!”
楊振見他如此,點點頭笑著說道:“褚公公莫急,楊某這里還有一事相請,想請公公回朝,面見陛下時說明!”
“哦,楊都督請講,褚某必將原話帶到。”
“倒也不是什么大事,也不是什么難事,只是兩個人的事。”
楊振說到這里,略作停頓,想了想,又說道:“一個是想請圣天子派給楊某一個人。”
“哦,什么人?”
“湯若望。楊某聽聞此人精擅西洋火器,希望圣上能將此人派來軍中,聘為銃炮火器教習。”
“褚某記下了,另一人呢?”
“這另一個人嘛,楊某想請圣上從獄中釋放一人。”
“這個,不知楊都督要為何人求情?”
“孫傳庭。”
“這個——”
“怎么,褚公公,這個話不好帶?”
“孫傳庭觸怒圣上,因此下獄,楊都督何必為其求情,以至于引火燒身?”
“*******,*******?以楊某之見,眼下中原之亂,唯孫傳庭孫公能平定之。”
“*******,*******?褚某受教了。都督的話,褚某必為都督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