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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爾斯通傳球給阿泰斯特,盯防的是阿里扎。
身體體型對比,阿泰斯特感覺像頭牛,阿里扎卻是個瘦子,感覺可以用身體力量吃定他了。
施展出暗戀步,碾進禁區,頂著防守,迎男而上……”
哐當——!
又雙叒叕打鐵了。
麥迪的進攻寄了,阿爾斯通和阿泰斯特的進攻,也丟了。
麥迪2中0。
阿泰斯特2中0。
阿爾斯通3中0。
還有斯科拉的1中0。
姚明也好不到那里,僅僅只2中1,火箭隊貧窮牌的三巨頭組成的首發五虎,重新回到場上,卻僅僅只是打了個寂寞。
“普林斯頓體系,人人為我,我為人人,誰出進攻機會,誰就可以上。
全民皆兵,多點開花的進攻構想,看起來很合理,并不離譜。
但是,麥迪本賽季領的年薪是2037萬,姚明的年薪是1500萬。
阿爾斯通只有不到500萬,斯科拉310萬……他們的進攻球權都是一樣的,沒有主次,誰狀態好誰就上,姚明以前是絕對主力,也要下場去爭位置,爭出場。
普林斯頓體系的打法很公平,很團隊,很平等,只是,關鍵仗和焦灼仗的時候,誰站出來引領球隊?”
答桉是不知道?
你說是年薪高的球星應該站出來吧?
主教練說:和普林斯頓體系有沖突。
球星說:沒有球權練手感,找狀態好的球員上才對。
反正不出問題,贏球贏場面時候,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都是主教練的功勞。
如果出問題了,就是球星不適合體系,不理解普林斯頓體系的精髓,腦袋不聰明,技術不全能,沒團隊意識……
說穿了,普林斯頓體系是不需要球星的,能夠贏一些球,但是上限不高。
普林斯頓體系需要證明自己的上限是巔峰的,需要一些球星,但又不給球星特權,給了就不講團隊了。
總之,贏球是教練的,輸球是球星的。
阿德爾曼的普林斯頓體系太吊了,他能夠做到又表又立,能夠用華麗的東西吸引眼球,讓人忘記,籃球是用來贏比賽,贏榮譽的,只要漂亮,就可以得原諒,只要表演華麗,就是正義的……
一句話,普林斯頓體系下,真正的巨星不是球員,而是主教練。
“這樣的籃球,狀態好的時候,人人如虎,人人能戰,卻是非常硬。
但是,卻是不是持久的……”
你麥迪能拿2000萬,無非就是數據好。
你麥迪能行,其他人也行,人人爭先,拼命刷數據就好。
如果刷不出來,錯不是角色球員,而是核心球星,他們高薪低能,關鍵時候不中用。
反正,普林斯頓體系下打球,不止美好,還有一地雞毛,還有茍且。
被撕破美麗的外表,也就啥也不是了。
第二節比賽中,火箭隊打得太爛,湖人隊也就正常發揮,打了火箭隊一波36比20的比分。
上半場比賽結束,比分52比48,湖人隊先輸后贏,帶著4分的領先,進入更衣室休息。
一節比賽,能夠贏12分,也能夠輸16分,普林斯頓體系的快節奏,真的恐怖如斯,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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