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端著酒杯說,野豬肉配著酒確實非常不錯。
一頓晚飯,眾人真是吃肉吃到爽了,最后飯都沒吃下多少。
吃完飯,林恒小姨父李佰全就背著肉往回去了,他急著把肉背回去抹鹽,煙熏,不然容易壞掉。
“姨父,你的蜂蜜。”林恒追出來送蜂蜜,人都已經到河壩了。
“你們拿著吃,我家有蜂子,不差這一點。”河對岸,李佰全笑著說。
林恒無奈,只能放家里,等下次給他拿到家里去。
“我也走了,已經好多天沒有回去了。”魯紅海也收拾好了東西告辭,攔都攔不住。
最后就只剩下了田百順還沒回去,他在肉里挑挑揀揀,將豬蛋豬槍還有兩個腰子裝了起來。
其他的肉,也就拿了一個豬頭和一小塊肉,剩下的全都留在了簸箕里。
他轉身看著林恒笑道:“林恒,這些都給你了,多謝你兩次救了我老頭子的命,真的感謝。”
“我救你不是圖你這點肉,趕快拿回去吧。”林恒搖了搖頭,并不想占這個便宜。
“說了這是一點禮物,我的心意,不是你圖不圖的問題。”田百順搖了搖頭,轉身走了。
林恒無語,提著肉給他往背簍里塞。
結果田老頭撒著丫子直接跑了,他追都沒追上。
“這肉咋辦?”林母他們正在給肉抹鹽防腐,看到留下來的肉詢問道。
“先抹了鹽吧,放在那兒吧。”林恒想了想,決定還是收下。
把這肉收下,就算是讓田百順報答了救命之恩也好,也不用再糾纏不清。
自己救了他兩條命,拿了這點東西也沒人敢說句閑話。
大嫂劉娟看著簸箕里的肉流口水,越發后悔沒堅持讓林岳跟著,否則怎么也能分一點啊。
“爸,哥,這兩條肉你們一人一條。”
林恒挑了兩條十一二斤的肉遞給了父親和大哥。
“我們要你這東西干啥,你自己拿回去吃。”林父不接。
“是的,你自己辛苦打的,我們不能要。”大喝林岳也不能接。
“拿著吧,你們干了那么多農活,應該的,不接的話我可生氣了啊。”林恒硬塞給了兩人。
暫時給這么多夠了,十多斤肉價值十塊錢,再多了他們肯定不會收,這個量是最合適的。
“秀蘭,我們回家。”不等兩人拒絕,林恒把其他肉裝起來背著回家。
“這太多了,林恒,你拿個小的給我都行。”林岳還是有點不安心,林恒給的太多了,而且他是當哥的,沒理由拿這么多。
“你收著吧,他不差這點肉,不然以后他偷懶都不好意思。”林父攔住了大兒子。
“老爸說的對,大哥你收著,你幫忙干了太多活了。”林恒笑著說,給肉不算什么,他要做的是帶林家所有人過上衣食無憂,不為錢發愁巔峰日子。
林岳看了看手中的肉,無奈的點頭:“那好吧。”
回了家,秀蘭把曉霞哄睡著,走來堂屋看著背簍里還有一百多斤的豬肉感激有些不真實。
接下來家里多半年都不用擔心沒肉吃了。
“你收了田百順的肉好不好啊。”秀蘭有點擔憂的問。
“我救了他兩條命,村里都知道,他給肉再正常不過了,沒什么的。正好他還了人情,我得了豬肉,兩全其美。”林恒笑著說。
“那這肉該怎么處理?肥肉還好,瘦肉恐怕會熏臭啊,夏天溫度太高了。”秀蘭沒想到自己居然會有愁肉吃不完怎么保存的這一天。
“我有個想法。”林恒開口,他早就已經想好了辦法。</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