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楓也將那首,他從系統那兌換的歌曲,給宋昕蘭看了。
宋昕蘭頓時覺得,這首歌...寫得真好!
“葉楓同學,你這天賦,實在是太高了啊!沒想到才這么短的時間,你居然又寫出了一首歌,我真是太佩服你了。”
宋昕蘭眼中滿是崇拜之意。
葉楓臉上也露出得意之色。
“嘿嘿,昕蘭同學,我這首歌,也是一首很適合男女合唱的,我打算,自己來舉辦一場音樂會,到時候,你愿意來參加嗎?”
聽到葉楓的話,宋昕蘭感到很驚訝。
“葉楓同學,你要自己舉辦音樂會!?”
這在大學里也并不罕見,但這一般是由社團或者學生會等組織,才會舉行的。
個人想舉辦,那得需要有一定的名氣與威望。
否則,誰來聽你唱歌啊?
但葉楓覺得,他的名氣,在南城大學里,已經夠了。
葉楓還打算,這音樂會,他要收門票。
一人30。
到時候,只要有三百人來參加,葉楓就能輕松賺到9000元。
并且,葉楓還打算連開三場,這樣,他的收入,或許會突破兩萬。
至于場地,葉楓也已經解決了。
他在外面認識了個朋友,可以免費租給他一個露天的場所。
甚至還能給他提供設備。
當然了,那些設備,就要葉楓自己出錢租了。
不過租三天,也沒多少錢。
這就是葉楓的創業計劃。
在原著中,葉楓也同樣有如此舉措。
比如,租下夢歡的小酒吧賺錢。
租下一個露天場地,舉辦音樂會,也很常見。
對葉楓個人來講,他也不會想,每次賺錢,都只能靠系統的任務獎勵。
以及那些女人們的給予。
葉楓認為,他也是有才華的男人。
能靠自己賺錢。
將來,絕對可以把那些大少爺都給比下去的。
“是的,所以,昕蘭妹妹,你要來幫我嗎?”
葉楓發出邀請。
并訴說了,他弄到一個免費露天場地的事宜。
宋昕蘭聽后,立刻覺得。
“這也太棒了吧!?”
宋昕蘭:“天吶,葉楓同學,你...你真厲害!我太佩服你了,幫忙,我當然會幫忙啊!而且,出場費什么的,就免了,我一定會幫你,辦好這場音樂會的。”
宋昕蘭也不缺錢,她只是熱愛音樂。
現在能有一個唱歌的地方,能唱給別人聽,她也很開心。
同時,她心中,也愈發佩服葉楓。
“哼,和葉楓同學相比,那陳洛,雖然靠自己創作了三首歌,但他出身就比葉楓好,所以,他也沒什么了不起的。”
“相反,葉楓自己白手起家,他才是很不容易!我相信,葉楓以后的成就,絕對會比那陳洛更高的!”
宋昕蘭已經把葉楓和其他女人混在一起,她當為此當了一回小丑的事情。
給拋之腦后了。
宋昕蘭表示,這有啥?
葉楓同學那么艱難了,那其他女人多幫他一下,不是很正常嗎?
宋昕蘭還希望,岑沐瑤、李紅霞這些大小姐們。
都多支持葉楓呢。
反正,宋昕蘭只要能和葉楓在一起,那就足夠了。
而這消息,也很快就傳了出去。
葉楓的音樂會,定在兩周后。
既然是音樂會,那當然不能只有兩首原創歌曲。
葉楓打算,在這兩周里,靠系統,至少要再弄出三首歌。
這樣,加上那首《夢》,他就有四首原創歌曲了。
等弄好后,把這些歌曲傳到網絡上。
如果有人要簽他,葉楓又能再賺一筆。
到時候...
“呵呵,陳洛,我就不會再被你隨意羞辱了!”
葉楓可是憋了一股氣,他現在卯足了勁,要想崛起。
就是因為陳洛。
否則,葉楓會把他那珍貴的系統積分留著,以備不時之需。
另外,葉楓在原著里,還干過幫同學送外賣,拿快遞的活計。
開始積累自己的原始資本。
而這消息,自然也很快傳到陳洛那。
陳洛對此,絲毫不意外。
他知曉葉楓在書中的那些舉措。
才出了一首歌,就敢舉辦音樂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