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種,是單純的運營商,自己不開發游戲,專門代理別人的游戲來運營。
第三種,既是開發商,又是運營商,自己開發自己運營,還可能同時代理別人的游戲。
在國內的環境下,還有一個特殊的類型,那就是國外游戲代理商。
因為按照國家規定,在國內正式發行的游戲,必須由國內游戲公司進行代理,且服務器必須在國內。
國外的游戲,想要進入國內市場,就必須交給國內公司來運營,所以就有了這一批專門的代理商。
這樣的政策,最初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國內的企業,防止國外大型游戲公司,壟斷國內尚未起步的游戲市場。
然而這樣的政策,也導致了一些不良后果。
早期的代理商們,拿到國外的成熟的游戲,在國內運營,很快就爆發式的成長起來。
他們迅速積累了大量的金錢和經驗,招攬了渠道和用戶群,手里還有現成的游戲做模板。
于是,積累了足夠的資本之后,代理商們理所當然的照著國外的游戲,來開發自己的游戲。
等到國內的獨立開發商冒頭的時候,早期代理商們已經成長為龐然大物了,比如疼訊和盛大
讓剛剛起步的開發商,去和已經掌握了市場、渠道、用戶群體的代理商們競爭,無異于以卵擊石。
于是,他們干脆和國外企業一樣,自己專門做游戲開發,游戲運營就交給代理商。
這樣一來,開發商要依靠代理商才能吃得上飯,天然的就比代理商們低一頭。
代理商為了市場和利潤,無所不用其極。
而開發商又無法抵抗,代理商讓怎么做就怎么做,這使得代理商越發龐大和強硬,開發商越發的懦弱。
這間接的導致了,國內市場環境下,大家只重視渠道、市場、資本、人氣,而非常不重視創作者和開發者。
你們不開發就不開發吧,我們去代理國外的游戲就是了,比你們做的還好。
市場主導,渠道為王,流量第一,至于開發商,他們沒有話語權。
發展到現在,一般的開發商,根本不敢和運營商、渠道商做對。
即便是那些小運營商,也不太把開發商放在眼里。
而且,并不是開發商做的游戲好,賺了錢,雙方就能和平共處。
有很多運營商,看著自己代理的游戲火了,就貪圖游戲的版權,然后用故意拖欠代理費等方式,拖死中小開發商,這種事情,經常會發生在手游市場上。
游戲的收益,要再運營中產生,也就是說,開發商想要掙錢,就要先經過運營商的手,而運營商賺到手的錢,當然不想給開發商。
抓著錢袋子的運營商,就如同牽著韁繩一樣,把開發商牢牢的遏制住。
小運營商,都能欺負開發商,而公司規模大到一定規模之后,就有一些更加惡毒的方式了。
舉個例子,我看到一個有潛力的游戲,就代理過來,然后自己做一個類似的。
然后瘋狂宣傳自己的,代理過來的游戲,就放置不管,讓自己做的山寨游戲火起來,代理的游戲死掉。
這個模式,不僅僅是用來山寨,還會用來消滅潛在的競爭對手。
比如說,發現了一款國外的游戲,看上去非常有潛力,但是現在自己的公司,已經沒有精力去經營更多的游戲了。
這種情況下,為了防止其他公司代理了這個游戲,從而和自己競爭,自己也會把它代理過來,同樣是放置play,讓他的熱度慢慢消退,直到死掉。
自己的游戲,可能不如那些游戲好玩,但是自己弄死這個游戲之后,玩家就只能玩自己的游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