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照顧孩子,莫三江就出門去轉轉,散散心了。
心里感嘆,這家寶讀了幼兒園,越來越有主見了,是不是叛逆期到了?
都開始不聽話了。
這養育孩子真難啊。
聞著香氣,莫三江直接到了開廚處,莫小剛和莫大成在這幫忙打下手呢,還有他的幾個表兄也在幫忙炒菜。
莫大成看見莫三江過來,招呼他說:“三兒回來了,給,啃啃鴨爪吧。”
他遞給莫三江一碟鴨子邊角料。
酒席上,做案板的師傅,為了菜式擺盤好看,一些肉類的邊角料都會切下來。
當然,在這個缺肉的年代,這些邊角料可不像如今那樣,直接拿回去喂豬狗。
都是收拾起來放好,留著廚房忙活的人,解散后一人一點帶回家吃。
莫三江肯定不會嫌棄,接過就拿起鴨爪啃起來了。
這鴨爪是中午做了熾鴨,剩下的邊角料。不過雖然是邊角料,也是非常入味,好吃的很,用來下酒最合適不過。
王家表兄笑瞇瞇地說:“喲,三兒那么斯文,也喜歡啃鴨爪啊,那個下酒好啊。來,喝一杯。”
他拿了個杯子給莫三江倒了一杯酒,想遞給莫三江。
他并不知道莫三江不喝酒。
莫小剛搶先接過,笑瞇瞇地罵王家表兄:“你還好意思呢,我和大成來了這么久都不見你倒酒。三兒一來就倒酒,果然不愧是親老表啊,這么怕他吃虧了。不行,我也要喝。”
“自己想喝,這邊多的是,你多大的面子要我倒才喝啊!”表兄也笑罵著莫小剛。
“別人倒的酒不同,就是好喝。”
這時莫大成樂呵呵地把大碗擺好,喊王家表兄:“老表,分菜了。”
王家表兄接著笑呵呵拿起勺子,開始分剩菜了。
莫三江啃著鴨爪,望著這些人間煙火氣,有吃有喝有朋友親人,人生還想要什么單車呢。
人生挺滿足的。
這鴨爪真好吃,骨頭都入味了,就是稍稍有點咸。如果那個鹵汁淡一點,辣一點就更爽了。
話說,現在的鴨爪還是當邊角料處理。
什么時候開始,它就變成了鴨子身上最值錢的部分呢?
還有鴨頸,鴨頭這些現在不值錢的部分,以后可都是美味佳肴。
莫三江小時候看過歷史書,那個美味篇上,吃鴨照片上c位只有:鴨爪,鴨頭,鴨舌,鴨頸。
據說歷史上鴨肉是沒有多少人吃的,大部分用來做成火腿腸,午餐肉來賣。
不過現在不同于歷史,大家都主吃肉,其次才吃那些鴨頭鴨爪這類沒有多少肉的部位,算邊角料了。
估計以后市場慢慢轉變,人們都喜歡啃骨頭不吃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