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楊馳寫了一份離婚協議,委托莊文旭交給谷水瑤,說是自己可能在里面要呆10年,不想耽擱了谷水瑤。
當時莊文旭就跟沈歡說了,是沈歡讓他壓下來,不要給谷水瑤的。
否則依照當時谷水瑤的精神狀態,這無異于是一把殺人的刀。
就現在來說,也不合適。
“你去探望他的時候,就說谷水瑤為了孩子考慮,想要等兩年再談這個話題,讓他也不要再說了。”沈歡叮囑道,“跟他說,想要讓谷水瑤度過這一關,只有靠時間來愈合傷口,別的都沒有什么用。他如果還是一個男人,就不要再去刺激谷水瑤。”
“我明白。”
莊文旭笑著答應了下來。
對付楊馳這種心神已經崩潰的人,他有的是手段,肯定能讓楊馳不敢去追問谷水瑤,為什么一直沒有簽離婚協議的事兒。
“忙完了判決,暫時也告一個段落了。”沈歡道,“律師事務所那邊早點把賬單拿來,我好給你們打款。這一次可真是辛苦你們了!”
“不客氣,這也是一筆大單子嘛,又能鍛煉人,又可以賺錢,挺好的。”莊文旭道。
頓了頓,他又想起了一事兒,“不過陸老師,我媳婦兒的兩個侄兒,看到他們弟弟都有一個您的簽名籃球,就也想要一個……”
“好,我過兩天就寄到你們事務所。”沈歡頜首道,“現在我就在華京讀書,以后有什么事情聯絡起來都方便。”
“呵呵,是啊!”莊文旭感激的道,“不過我這樣老是占便宜,真謝謝您!”
“沒什么,對我來說也是很簡單的事情。”沈歡笑道。
莊文旭跟著在笑,心里可絕對沒有覺得理所當然。
對沈歡來說肯定是小事兒,但人家肯為了你做這個小事兒,才是最關鍵的。
不然蘇墨那么受歡迎,也是那么的平易近人,他怎么沒有天天給簽名?
沈歡愿意給他簽名籃球,自然就是一種友好的態度,而不像是有些富豪一樣,一副“我有錢,你給老子做好就給錢”的樣子。
說起簽名籃球,莊文旭也是沒辦法。
沈歡的簽名版籃球在華國至少是5萬一個。
錢倒不是很貴,以莊文旭的身家肯定能給兒子、給侄兒們買。
但問題在于,這東西不是你有錢就能買到的。
愿意出5萬塊的買家很多,但總共就沒有幾個能流傳在市場上的,屬于根本有錢都買不到的。
況且以沈歡的名氣和身份地位,哪怕是找人辦事情,根本也不用這么的送禮物。
單說這一次的案件,那可是齊二少親自安排下來的,莊文旭他們律師事務所就是靠齊二少的公司來賺錢的,而且齊家那么滔天的權勢,莊文旭哪里敢不用心?
可即便是是如此,沈歡一直都很客氣。
除了直接先打1000萬到律師事務所的賬號里面之外,還送了許多禮物給莊文旭他們。
包括所有的助理和小律師,他們都得到了一個沈歡贈送的籃球。
當然莊文旭解釋的是,這是齊二少幫忙他們求來的禮物,和沈歡并沒有什么關系。
助理和小律師們那么的辛苦,可有了這么額外的大禮,當然是很開心,做事情起來也備有干勁兒。
這也是為什么莊文旭他們很認真的對待這個案子的最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