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歡在這棟樓轉了一圈,便直接往前走了。
他不可能連續在這邊轉圈,那叫做打草驚蛇。
正在此時,他放在褲兜里的手機震動了一下。
少年跌跌撞撞的向前走著,順手拿出手機背著光一看,是一條短信。
短信一開頭是OK,但是后面卻還有一段。
“千萬不要走樓頂,樓頂有三個攝像頭。他們的監控非常嚴密,只有從靠西面的四樓第二間房子的窗戶進去,才是最適合的。”
好嘛。
沈歡一猜就知道,今天白天金發小妞就隱藏在周圍了,就是為了查看這棟樓的各種監控狀況。
對于她的判斷,沈歡很放心。
金發小妞也不是白混的。
人家是敢一個人去偷休斯頓美術館和克利夫蘭博物館的大盜賊,怎么會對這些監控不了解?
第二次要不是出了意外,有人打電話過來,她也一樣的順利逃跑。
所以沈歡立刻有了決定。
就按照她說的做。
不然時間浪費掉了,大公主有危險那才叫糟糕。
正巧沈歡轉過彎就是西邊兒,他三兩步走了過去。
此時周邊也沒有人,燈光也比較昏暗,他便伸手拍上了墻壁,像是一條壁虎一樣,僅僅花了十秒鐘不到的時間,就到了四樓第二間房子窗戶面前,用隔山打牛震斷了窗戶的拉鎖,輕飄飄的跳了進去。
斜對面一棟大樓的黑暗處,一位拿著望遠鏡看著這個方向的金發女孩子,見狀又是驚訝又是惱怒。
這個混蛋大叔!
果然是有不少的偽裝……
今天他就沒有肚子!
我說呢,那么一個身手靈活的人,怎么可能是個有肚子的胖子?
但任憑金發小妞怎么判斷沈歡的實力,都無法想象,沈歡三五秒就能在空無一物的墻壁攀爬到了4樓。
換做任何一個人,好像都不能如此行云流水的完成。
有了這樣的實力,大叔應該能順利的把錢給偷出來吧?
……
莎拉的琢磨,沈歡并不曉得。
不過他進入了大樓之后,并沒有立刻行動,而是坐在了這個黑暗中有些霉臭的房間里了兩三分鐘,確認了周圍沒有動靜之后,才開始用隔山打牛感應周圍。
旁邊的兩個房間沒有人。
樓下的房間也沒有。
這個大樓一共有6層,如果沈歡是歹徒,一定會選擇比較容易逃走的樓層,那么一般不是2層就是第6層。
沈歡小心翼翼的走了出去,尋找了好幾個房間,都沒有發現歹徒的蹤跡。
看樣子四樓就是空的。
他轉而又先往下走,閃電般的躲過了兩個攝像頭,才來到了三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