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碩有些驚異道:“據我所知,除碩果文化外,其他經紀公司,無論大小,都給不出如此豐厚的合約了,有底薪,外加高分成,而且還承諾你未來每年一個影視類項目,碩果文化給你的協議,也不過如此了。”
事實上,這種對藝人好的豐厚協議,只有在初創的經紀公司能給出來,即便是現在的碩果文化,在推出了s、a、m三種簽約等級后,它的協議也開始趨向嚴苛!
這是經紀公司的必然發展規律,當公司使用最嚴苛的協議,都能簽來優質藝人時,沒有那家公司會放棄自身收益,主動放開對藝人的管控!
以碩果現在的簽約藝人舉例:
miss、江夢婕同屬s級協議,前者自由度更大,幾乎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而背景深厚,只是“暫簽”碩果文化的江夢婕,則被公司做出各種限制,包括且不限于每年參與公司指定的3次商業活動。
而對白鷺、李子沁這倆a級協議,除了底薪少、分成少之外,還多了一些限制。
對白鷺的限制是“5年內不得轉會、且碩果擁有優先續約權”,而對李子沁的限制則足足有5條,其中包括“5年不得轉會”“合約到期自動續期3年”“不得戀愛”等等。
甚至,李子沁還簽了一份額外的“1000萬元委培協議”,它的表面意思是碩果將在李子沁身上投資1000萬用以培養她成材,如果李子沁違背協議,公司可以要求她支付1-10倍的賠償金!
實際上,1000萬的培養費,全都是碩果文化的內部估價:一節課價值一萬,被公司推廣一次價值10萬等等!
而“違背協議”之事,那可就太多了,無論任何人,哪怕再小心謹慎,在長達5年的時間中,她也難免會說錯話、犯一些小錯。
這些上綱上線來說,即是違反保密協議、對公司造成損失,統稱為“違背協議”!
至于m級協議,那是陸婷玉弄出來的奇葩品種,屬于絕對的“奴隸協議”,不在正常協議之列。
即便如此,碩果的這些s級、a級協議,福利待遇仍要優于大部分經紀公司,因為其他公司讓藝人簽的,一開始就是碩果的m簽!
當然,無論什么協議,都是可以“靈活變動”的,大多數經紀公司,從開張到倒閉,都不會用到懲罰條款。
至于為什么用不到?這是一個細思極恐的問題。
聊了一陣子,熱笆繞來繞去,才吞吞吐吐的說:“那個,你有空嗎?小颯姐想跟你見面,一起吃個飯什么的……”
“吃飯?好啊!”
李碩答應的很愉快,下午4點,接到熱笆的電話后,也立刻出了學校,坐上徐小颯的寶馬x5。
只是接下來的聚餐,一切都顯得平淡無奇,宴席結束,徐小颯拉著熱笆的手,急切的說:“回去后,你幫我問問,看看那個位置,我能有幾成勝算?”
熱笆說“放心姐,肯定沒問題”,想了想,當著徐小颯的面,給李碩撥通電話……
卻聽李碩隨口說:“徐小姐肯定是有機會的,但她的競爭對手會很多……”
巴拉巴拉一大堆話,搞得熱笆有些上頭,焦躁的問:“喂,李碩,你跟我還扯這些有的沒的?給我個準話!”(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