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蘇均就是重新沉浸在“知識的海洋”之中,不得不說《論法的精神》厲害是真的厲害,畢竟被認為是自亞里士多德之后的第一本綜合性的政治學著作。
是的,它不像絕大多數人想象的那樣,簡單來說就是有種“圖片僅供參考,一切以實物為準”的意味。
《論法的精神》不止單單講“法”,它是以政治、法律為中心,廣泛涉及經濟、社會、宗教、倫理、歷史、地理等方面,要不然也不會被稱為“法學的百科全書”。
最重要的是孟德斯鳩在該書中不是在單純地研究法律,而是試圖闡述法的精神,即揭示各種社會現象以及自然現象自身的性質、狀態及其對法律的影響。
在孟德斯鳩看來,各國的法律背后都隱藏著各種相關的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這些社會現象和自然現象的性質和狀態都對法律存在著影響關系,它們就像靈魂、精神一樣主宰著法律,此即“法的精神”。
這才是“法的精神”,它告訴蘇均的是每一個國家的法律背后都隱藏著這種精神,換在提瓦特的各國身上同樣適用。
就好比璃月,在璃月的法律底色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觀點——契約。這是因為自璃月建國以來,巖王爺推崇的就是“契約精神”,所以對璃月而言國家法律的精神是“契約”。
再看溫迪,哦不,這里應該是巴巴托斯“自由理念”下的蒙德,他們所推崇的是“自由至上主義”,推及于此,蒙德的法律底色是“自由”。對于這一點蘇均早有體會,要不然蒙德也不會有那么多“個性”的人了。
不過這些都是《論法的精神》在學術上面的貢獻,而對于現在的璃月、現在的蘇均來說,最重要的是孟德斯鳩在書中提出的“三權分立”學說。
一切擁有權力者,皆會濫權!!!
正是由于這種洞見,《論法的精神》奠定了將權力關進籠子里的思想基礎,系“三權分立”學說的先驅!
這對于現在的璃月來說很重要!因為經過蘇均《社會契約論》的打下基礎,“天賦人權”、“主權在民”這種觀念在每一個璃月人心中都有了一個大致的概念。
可能這種概念并不深刻,影響也不足夠到刻進骨子里,但只要有就行,萌芽就是由此開始的。
而蘇均搬出《論法的精神》就是在璃月徹底的推行“天賦人權”和“主權在民”的思想,這種推行不一定是以“三權分立”的形式,不過它們都很具體——把權力關進籠子里。
把權力關進籠子里……這是蘇均要再次對所有人強調的地方,無論是七星的權力、還是總務司的權力它們都要在“籠子”里面運行,因為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