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苑菱的工作熱情真的十分高漲,對茶葉基地的事情非常上心。這不,第二天早上,當曾志進城送菜回來,進門的時候,就看見這丫頭已經在屋里等著他了,說是要跟他商量茶葉基地實施方案的事情。
這個事情,曾志昨晚上已經有了自己的考慮,他向苑菱提出了兩個方案。
第一個是最簡單直接的,就是以一定的價格向村民租賃他們的茶園,曾志希望的租賃價格是在每畝每年一千塊之內,租期至少五年,租金每年一付。不過從第二年起,可以在前一年的承包價格上有一定比例的上浮。
第二個方案,則是成立一家合作社,由曾志負責經營這個茶葉基地,居民以自家的茶園入股,但只享有分紅權,不能干涉曾志的經營。這個方案,曾志同意拿出百分之三十的收益,作為居民入股所占有的股份。
苑菱當即表示采取第二個方案,不過曾志沒答應,他讓苑菱去召開村民會議,由居民自己決定采取哪種方案。
在苑菱和曾令旭的組織下,村民會議很快召開。因為村子不算大,在家的村民也不多,才七百多人,因此這次村民會議召集了全部在家的村民開會。不過,每個家庭只能一人參會。
會議的結果也很快揭曉,有大概一半的村民同意采取第一種方案,另外一半的局面則是同意采取第二種方案。
這一下就麻煩了,最終還是最終做出了讓步,采用了兩種方案相結合的辦法,同意第一種的,曾志以第一年每畝一千元的價格租下他們的茶園,租期十年,從第二年起每年租金上浮5%;同意第二種方案的,以他們的茶園入股,同樣簽訂十年的租賃合同,每一畝茶園占0.1%的股份。
不過,曾志同意租下來的,是村里兩個成片的茶山,至于其余在各自土地邊緣的零散茶園,他并沒有租下來。最終,經過丈量,同意將茶園直接租給曾志的,有大約一百四十畝。而同意以茶園入股的,則是有大概一百八十畝。也就是說,曾志將拿出18%的股份,讓村民們入股。
在苑菱的督促下,曾志很快跟村民們簽訂了合同。因為如今春茶都已經普遍的采過了,第二季茶才開始發芽,所以這第一年的承包租金,將以半價支付。
因為近些年來,在家的年輕人不多,所以這些茶園雖然每年都有人在采茶,可是卻并沒有進行很好的經營。現在曾志搞起了這個合作社,自然要投入人力物力,對茶園進行整飭。主要是砍掉茶園中生長的一些雜樹和除草之類的。而且,之后茶葉基地的日常生產同樣需要不少的人力,曾志干脆決定直接聘請一些村民,全日制的在茶葉基地工作。
如此,成立一家正規的公司就很有必要了。
茶葉基地的基礎設施工程建設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而曾志不需要每天盯在工地,他還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
在村委會把各種材料準備齊全之后,曾志來到城里,準備向地方政府和工商部門遞交茶業公司注冊申請。
因為這個事情得到了區委常委陳永平的支持,因此,當曾志去辦理注冊的時候,事情的順利遠遠超出了曾志的想象。工商、稅務、銀行等部門對茶業公司的各項申辦手續一路綠燈,很快完成相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