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誠只能說霍翰文真是把身家都拼上了,霍家有錢是不錯,不過霍家有錢不是霍翰文的,作為霍家的一員,他能掌控的錢很有限,除了每個月的零花之外,也就那五千萬創業基金,而且還都砸在了淮南的服裝廠。
現在這合同里包含的內容,你把霍翰文砸碎了,骨頭渣里的血都碾出來,也未必能辦的到,可人家偏偏還要把這些寫進合同里,這太仗義了。
顧誠連呼使不得,有些條款主動要求算了,就比如唱片銷售的百分之九十,都歸楊柳所有。
這條簡直就是夸張,唱片銷售的百分之九十是什么概念?這特娘的可沒寫是純利潤的百分之九十,而是銷售的百分之九十,這合理么?這不合理!而且是非常不合理。
這意味著霍翰文家里的娛樂公司,每給楊柳發一張新唱片,楊柳拿走百分之九十后,不光賣唱片的利潤,霍翰文自己還得搭不少進去,完全是賠本……也只能賺個吆喝了。
正常情況下,新人歌手唱片的分紅比例是多少?
5%到10%左右,注意,這里說的分紅,那是純利潤,扣掉各種宣傳和制作的費用之后,拿到的利潤,而不是銷售額。
一個知名歌手則能分到10%到20%左右,一樣是純利潤,而一個明星歌手,一般分紅是在20%到30%!
這種明星歌手,指的就是校長,學友哥這種,當然還有另外一種非常夸張的比例,歌手能拿到50%到70%,這種是獨立歌手,自主發行。
但這種獨立歌手,眼下根本就不存在,那是要等到網絡時代來到后,通過數字平臺進行發行,平臺收取一部分的利潤,剩下的都是歌手自己的。
也就是說眼下這個年代,哪怕你很強,很有名,拿走百分之三十的純利潤也就到頭了,霍翰文這許個百分之九十是什么意思!?
想到這里,顧誠不明覺厲,好小子,哥們拿你當朋友,你惦記大嫂是吧!?這是準備把家當拿出來當聘禮!?
麥希自己也懵了,這是跟楊柳扯淡的時候寫上去的,當然不可能當真,自己想的是用陰陽合同替換下來,也就是做一份假合同,騙楊柳簽字,實際上內容條款限制極高。
比如說你能拿走多少份額,但你必須達成什么樣什么樣的條件,這種條件一般苛刻到開作弊器都沒用,也就是給你看看,根本別指望拿走。
“這個……我們是有限制的。”麥希連忙道:“我們公司也想捧出一個一流歌手,所以給的待遇很豐厚,但是想拿走百分之九十,肯定不容易,實際上一般情況下,楊小姐應該能拿走百分之三十左右。”
“激勵條款啊!?”顧誠恍然,然后嘖嘖道:“我就說嘛,你這把你們公司直接送給我們,也做不到啊!”
“哈哈……顧先生說笑了,說笑了。”麥希額頭冷汗直冒,暗罵自己腦殘,這種比例也敢說出來,這也就是在內地,如果換成在港島,業內人一看這條款就知道有貓膩,傻子才會跟你簽約。
顧誠又看了些其他的條款,說實話,還是很扯淡,但一想到剛才百分之九十分紅的事情,這些扯淡的條款就合理多了。
中午幾人在一起吃了個飯,顧誠和楊柳知道麥希以后會是楊柳在港島的經紀人后,又熱情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