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身女子出門在外,身上帶著大量的金銀首飾,這不是明顯遭賊惦記嘛。
白攸不傻,只要帶上一點錢,夠她過日子就夠了。
她從金庫里又拿出一對金手鐲遞給蘊,“蘊,這兩你找個時間去當鋪把這個換成錢。”
蘊看著那對金鐲子,眼睛一下紅了,“姐,這……這是你最喜歡的一對金手鐲了。”
她記得,剛來的時候,白攸經常把這對金手鐲拿在手里把玩,她好奇問了一句,白攸告訴她,這是白行舟送給她的。
算是親人送給她最后的禮物了。
白攸淡漠的笑笑,走到窗邊的方凳坐下,她抬起頭看向外面的空,緩緩的,“有些人只適合放在心里,我記得他對我的好,我能永遠都記住他就夠了,至于這些身外之物我不會糾結,也不會彷徨,它們也不會陪我一輩子,用在該用的地方,才能顯示出它們真正的價值。”
蘊明白,如果白攸不給她錢,那些錢白攸帶著出去就夠了,而這對金手鐲白攸依然可以帶走,但是現在……白攸把錢給了她,就只能變賣她自己的首飾。
她緊緊的握住那對金手鐲,信誓旦旦的,“姐,你放心,我一定會把這對金手鐲賣個好價錢的!”
第二日,蘊找了個借口溜出去門,她害怕被司令府的人看見,特意挑了偏僻的道路,一路心翼翼的走到簾鋪。
當鋪老板是個四十多歲長得就很精明的男人,看見她穿著丫鬟的衣服,就知道她是某個大戶人家出來的。
“姑娘,你要當什么?”
蘊做事沉穩,她沒有偷偷摸摸的把那對金手鐲拿出來,而是大大方方的放在了老板面前,“這個,你幫我看下,值多少?”
老板將金手鐲拿起來細細端詳,一看這對手鐲就不是凡品,倒像是傳中的龍鳳鐲,他曾在哪本典籍上看到過,好像是慈禧太后戴過的。
他不動聲色的將金手鐲放下,“這個東西也不值什么錢,也就是金子的價錢。”
蘊原本便不知道這對鐲子的價值,白攸也沒有對她過,她只想換些銀元回去給白攸,便問,“那能換多少大洋?”
老板抬手輕輕的摸了一下自己的山羊胡,眼中劃過一抹精明的光,“最多也就二十個大洋。”
“二十?”蘊對于這個價格很不滿意,就算她認不出這對手鐲的價值,但白行舟送給白攸的,應該不是普通的金手鐲,她伸手把金手鐲拿了起來。
老板一看急了,忙叫住她,“姑娘,你別走啊,你你想賣多少錢?”
蘊站住腳,回頭看他,“五十個大洋,你要我就當!”
“五十!”老板虎軀一震,手都有些激動的抖了起來。
這對金手鐲別五十個大洋,就是五百,五千個大洋都值!
但他卻不想給這個價錢,他皺起眉頭,將蘊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一番,搖搖頭,“姑娘,這對金手鐲不是你的吧?是不是偷出來的?既然是銷贓,我就算要了你這對金手鐲也存在很大的風險,萬一你家主子發現金手鐲不在了,找到我這里來,我也不好話啊!”
“不是我偷的。”蘊臉上的表情很自然,絲毫沒有露出一點點的怯意,“這是我家主子的,她想賣了換些銀錢,現在這世道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