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暗衛呀!”旁邊的人提醒了句,有些捉急。
我知道我們是暗衛呀?
“對呀,我們是暗衛呀?”馬六愣了下。
常規手段操作的有些多了,已經習慣了,似乎忘記了,暗衛中還有一些非常規手段的。
雖說動用起來比較麻煩,而且還需要層層審批,但這也的確是暗衛的一種手段。
就好比現在這個情況,如果只用正常手段的話,那么暗衛來處理,跟武侯來處理是沒有什么區別的。
因為他們都是只能根據證據來對一個人進行抓捕或者審訊,而對于沒有證據的人,即便是懷疑,也只能暗中去采集證據。
但暗衛之所以是暗衛,那是因為他們有些特權的。
如果連這點特權都沒有,那他們的工作還怎么進行?
當然,這種部門,一但給了特權,就很有可能造成另一種情況,權力泛濫,濫用職權。
久而久之,暗衛的名聲臭了,朝廷的名聲也臭了。
為了避免這一點,李元吉給了暗衛一些特權,但是又將這些特權給鎖到了籠子里。
當然,彈性制度還是比較大的。
現在,馬五和馬六所需要考慮的問題是,這個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像這種情況,暗衛實際上是可以動用特權,直接抓人并且帶到自己的地方進行審訊的,這個審訊跟現在的審訊不一樣。
它包含了人類所認知的所有手段,什么刑訊逼供之類的,都可以使用。
一般而言,只有極度確認了此人有問題,但一時半會兒的又拿不到實際的證據,才會用這個特權。
同時,為了給辦案人員施加一些壓力,讓他們盡量的避免傷及無辜。
所以在權力的使用這方面,李元吉又給予了一定的限制。
而總的來說,分為兩個不同的方向。
一個是直接向李元吉匯報申請,由皇帝來決定是否采用特權去審訊,那么不論出錯與否,這個責任實際上與他們就沒什么太大的關系了。
當然了,如果真的錯了,他們還是要站出來為皇帝背鍋的,這是不用講的道理。
但是這個鍋背了對他們來說,實際上影響并不大。
而另一個則是由州一級以上的正副長官來決定是否動用特權,他們同樣有權力來做這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