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經過幾年的討論之后新的貢獻制度就出現了,而這些制度適合大明帝國的爵位相掛鉤的,也就是說從今以后大明帝國爵位除了戰爭所獲得的軍功之外,也有其他的路子來獲得爵位了,本來這個貢獻制度早在十年前就已經有人提出了。
不過由于種種的原因一直到五年前,大明內閣才開始討論這件事情,畢竟貢獻制度所涉及的各方面利益實在是太大了,其中就包括軍方的利益,在這之前大明帝國的爵位只能通過對外戰爭來獲得。
但是有了貢獻制度之后,以后大明帝國的爵位也可以通過非戰爭的路途來獲得,這對于大明帝國的軍方特別是那些已經獲得貴族資格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所以軍方是不會答應的,就算是政府方面也有很多的人不會答應,所以這件事情一直從五年前開始討論到現在才開始落實。
不過大明帝國所有的人雖然可以通過貢獻制度來獲得爵位,但是通過貢獻制度獲得的爵位和通過軍功來獲得爵位是截然不同的。
通過軍功來獲得爵位有兩種,一種是可以世襲的,一種是不可以世襲的,世襲的爵位是父傳子,子傳孫一代一代的傳下去。
而不可以世襲的爵位,就是每一代遞減,比如說父親是一等候,那么到了兒子就變成了二的等候,到了孫子就變成了三等候,那么大的孫子的孫子就變成了三等子爵,那么在之后就變成了男爵,這樣一代一代的遞減一直到失去爵位為止。
而通過貢獻制度獲得的爵位是沒有世襲爵位的,這也是大明軍方對政府的一種妥協,畢竟為了大明帝國的將來該做犧牲的還是要犧牲的,但是軍方還是緊緊的咬住了世襲爵位的特殊性。
也就是說在大明帝國想要獲得世襲的爵位的話,那必須要通過軍功來獲得,其他所有的方法都不能獲得世襲爵位。
而且對于貢獻制度的管理,是有大明帝國的皇室軍方以及政府同時管理,特別是對于那些供血制度達到了獲得爵位標準的人,必須由軍方來考察和皇家以及大明帝國的政府,同時考察是否合格,若是有一方認為不合格的話那么這個人再優秀也不能獲得大明帝國的爵位。
而且在獲得爵位之后也并不是說你就完全的可以逍遙自在了,每年還要接受大明帝國民眾們的監督,特別是他所在地方民眾的監督,若是有1/3以上的人認為這個人不再適合做一個大明帝國的貴族的話,那么大明帝國貴族管理中心就會撤銷掉他的爵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