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怕不要怕!我不是什么通緝犯,我是個知法犯法的好公民。”牧歌笑呵呵的樣子,努力做出一副我很善良我很和善的樣子。
大叔和青青心里一突突。臥槽!這人太特么狂了!知法犯法,這人莫不是個瘋子吧?就像是早些年外國拍的那個電視劇,叫什么來著?民風淳樸哥什么來著?
壞了壞了,那個電視劇里面不是說了么,都特么的是瘋子!這些瘋子是不可理喻的,他們根本就不是為了錢而犯罪,是為了快感!
畢竟是瘋子嘛!
正常的生活給他們的感覺和刺激是完全比不上犯罪的那種快感的,所以這些瘋子就去犯罪,只有犯罪才能給丫的刺激的感覺!才能證明他們的存在,活著!
而這種瘋子,總是肆無忌憚的,所以,他們就會殺人,放火,無惡不作!
自己的女孩兒還這么年輕漂亮,他怎么會放過呢!
大叔想著想著,眼神堅定下來,媽的,大不了就魚死網破吧!都特么是不要命的,誰怕誰啊!
他還不知道牧歌就是電視上說的那個通緝令里面的通緝犯,不然的話,這個時候怕是就直接絕望了。
雖然老板沒注意到,但是青青卻是注意到了剛剛那幾個年輕大男孩兒的話,牧老大?難道他們認識不成?
青青緊繃的身體似乎有些松緩了。
雖然相處的時間不是很長,但是她卻對這幾個大男孩兒一樣的人有了不少的了解。似乎是出身于高貴的家族,他們的舉止和動作帶著一股子天然的優雅,這絕對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學出來的,必然是長時間生活在那種環境之下。
習慣已經浸潤到了骨子里,所以才會在生活之中,不經意之間,就體現出來。
除此之外,這些家伙很有禮貌,而且非常的溫柔紳士體貼。除了某個追求她的家伙之外,其他人都很正常,不像是那種做壞事被通緝的人。
最后一個,有一個家伙非常的喜歡自己。雖然那家伙是個外國人,但是其實也挺可愛的,就是不大會追女孩兒。
哼!
不會追才對,要是會追的話,自己可看不上!會追女孩兒還沒有女朋友,顯然是別人不要的貨色,別人都不要的東西,我為啥要?
不知不覺,思想就偏離了軌道。
牧歌仔細的打量著這些人,心中有些疑惑。
清一色的都是b級的實力,怎么說呢,不算高,但是也不算低了,在北寒城里面,牧歌見到不少了,不過看上去倒是很年輕。
但是,外國人?
貌似自己不認識幾個外國人吧?準確的說,自己好像一共就認識兩個外國人,一個是薩爾西斯,再一個就是黑天酒吧的那個酒保了。
可是,這里怎么這么多的外國人?而且好像知道自己的名字,還叫自己牧老大?難道自己的名氣都已經漂洋過海,傳到海外了么?
正在牧歌疑惑的時候,一個血族上前兩步,激動地說道:“牧老大,我非常的崇拜你!非常希望能夠跟你混!我大哥薩爾西斯說了,只要跟你混,保準吃香的喝辣的!”
“薩爾西斯?”牧歌一怔,旋即明白過來,忍不住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