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是李書群有什么不滿意然后跟宋可時說了?
宋可時就知道每次都是這樣一種狀況,每次提出來讓她四伯搬出去的時候,宋可時她爸和她奶奶一人幫一句,然后這件事就又不了了之了。
他就心安理得地在這里住了好幾年,她媽不樂意,卻沒有什么話語權,而且她的性格本身也比較柔軟,甚至有點封閉,提了幾次發現沒什么效果,也只能自己忍著不滿,然后越來越不滿。
“現在都不出去學著自己做飯,以后我出去上班,你和我媽年紀大了我把你們接過去了,六七十歲了你再讓四伯現學?”
所以還想在以后也賴著她?
他是她什么人?
不是她爸又不是她媽,在家里住了那么幾年,除了他的生活費什么都沒拿出來過,連家務都做得少得可憐。
以后還想讓她把他當自己父母一樣贍養?
“這個不用你擔心,我已經聯系到了一個保安的工作了,就在我以前上班的公安局,那里的人我都認識,我一給他們說,他們就讓我過去,以后我曉得吃食堂。”
宋維新把吃干凈的碗在桌子上一放,臉色很難看。
“我吃過了。”站起來就回了房間。
宋維均的臉色也不是很好,但他也知道,讓宋可時養著宋維新,也沒這個道理。
但宋維新畢竟是他親哥哥。
眼下宋可時當著他的面說出這種話,局面不是一般的尷尬。
宋維新是什么德行,別的人不清楚,她還不清楚嗎?
眼高手低,一輩子就沒立起來過。
在公安局那個保安的工作,人家根本沒準備給他。
原本有一個好好的公安局局長的工作,模樣也長得很好,穿著一身軍裝,當時喜歡他的人不知道有多少,大伯也給他介紹了不少優秀的女性。
要么嫌棄別人的長相,要么嫌棄別人不是城市戶口,非要自己找一個城市戶口的人結婚。
結果貪污了一千塊的假錢把工作戳掉了,憑借著那張臉,確實給宋可時找了一個城市戶口的沒讀過書,也沒有正式工作的四伯娘。
在她的攛掇下去了新絳打工,結果在那邊被人打斷了腿,過了好多年才找著機會拄著拐杖跑回來,大伯出錢給做了手術,勉強能擺脫拐杖走路。
打官司,把一套宋可時不太清楚的他的房子打贏了,有了二十萬。
原本作為他養老的錢,放在二伯那里,每個月給他打兩千塊錢,吃住也在宋可時家,每個月給六七百的生活費。
結果到處借錢買彩票,用來養老的錢被一要再要現在還剩得下幾萬?
大伯介紹去成澤醫院做保安,每個月二千二的工資,結果做了幾個月,把人家醫院搞得烏煙瘴氣。
隨便進去一個護士對他笑了一下,就覺得別人對他有意思。
還說其他保安排擠他。
最后跑回來了,就在宋可時家賴了那么兩年。
前前后后不知道住了好幾年。
也知道自己的養老錢被造作光了,現在還計劃著,讓宋可時給他養老是吧?</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