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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還不知道又有勢力,盯上了梅森電池的技術專利。
1974年的一月二十五號這天。
漫威漫畫公司的馬修·羅素先生約韓初冬出來,在回聲公園附近見面。
算是距離市區中心不算太遠,距離漫威分部也不算太遠的中間地點,免得其中一方將時間浪費在來回折騰上。
羅素先生帶了漫畫編劇以及兩位年輕漫畫家,見面后給韓初冬看了修改后的劇本以及人物形象,故事背景就放在洛杉磯,跟原版相比被改到面目全非,不過各支隊伍力爭第一的主線倒是沒變,主角名叫希尼,還有位叫做戈迪的親哥哥。
從地區賽,到州賽,再到全國大賽,畫個五十冊出來絕對沒問題,到時候看銷量再決定出不出世界大賽。
背景全都設置好,韓初冬挑不出大毛病,如果花個十幾二十萬美金就能提高玩具四驅賽車的銷量,肯定能賺到,這錢掏得心甘情愿。
退一步來說,假如銷量不佳,說放棄也就能放棄了,合約上只有最低定制十本的描述。
這無疑對韓初冬比較有利,原因在于漫威漫畫公司想在玩具市場上,跟他達成合作關系,他也愿意購買漫威漫畫上的廣告位。
比起為了點錢鬧掰,保持合作關系對雙方都有利,實力逐漸積攢起來之后,許多事情都變得容易很多。
“你確定就按照這份大綱來發展,沒問題對吧?”
羅素先生剛問完,見韓初冬點頭,此刻繼續說:“那等律師擬定好合同后,我通過傳真機把合同發給你,簽字后郵寄給我就行了。”
他們在一家餐廳見面,比較高端的炸雞披薩店,裝修風格看上去比較舒服。
碰頭后隨便選的地點,韓初冬跟馬修·羅素已經算認識了,又有共同的朋友托馬斯,沒必要太刻意追求這些。
此時有位背著吉他的年輕姑娘走進店里,點了份披薩。
等披薩做好后,她才告訴負責收銀的老板說:“先生,我已經一整天沒吃東西,要不然給你唱首歌算是這份披薩的費用吧。”
說完真拿起吉他,聽彈奏出的調子,好像是《鄉村路帶我回家》,韓初冬開車時候經常從車載電臺里聽到它。
只是那位餐廳老板,根本沒給她開始唱歌的機會。
滿臉厭煩,像是趕蒼蠅似的揮手說:“別耽誤我做生意!沒錢還進來,你當我這里是教堂的福利院?!滾,快滾!”
說完把那份剛做好的披薩,直接隨手丟進垃圾桶里,他可以不在乎這份披薩的制作成本,但就是不想讓面前的姑娘,以一首歌來換到自己店里的披薩。
見到餐廳老板的動作,這位姑娘呆滯了,吉他聲也戛然而止。
在原地停頓片刻,一言不發背著破舊老吉他往外走。
她剛巧從窗邊路過,韓初冬看清了模樣,長得不算多漂亮,是位年紀比較小的拉丁裔姑娘,正用手抹眼淚呢。
原先覺得披薩味道蠻不錯,聯系起店家的態度,再入口只覺得味同嚼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