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公司到底能為藝人做什么?
洪澤此前沒思考過這個問題,直到他簽了飛揚,還是最差的C級合同。
合同上,對他的要求很少,對他的幫助也不多,但要錢挺狠的。
洪澤當時缺錢買服務器,而且還要幫洪妍保住工作,就簽在了飛揚。
至今為止,洪澤沒賺到什么錢。
飛揚也沒幫洪澤做什么。
洪澤真正的演出,就只有在央視,央視給錢那是相當的摳門,要不是報銷來回路費加管吃住,洪澤一次演出,都可能得賠錢。
飛揚目前唯一做的,估計就是給洪澤一個出身,在某些時候,讓媒體們沒那么猖狂。
對比一下沒簽公司的齊刀,直接被記者們懟到了家門口,洪澤所處的環境,要安靜很多。
某些時候也幫洪澤背鍋,比如鄭琛這件事,飛揚就得第一時間發聲明,幫洪澤站臺,還能扛住別的公司的針對。
別的公司對洪澤下手的話,飛揚會保護洪澤。
當然,按理說,也該有些資源的傾斜。
央視的資源,就是這么來的。
其他的一些節目,也有邀請洪澤,只是被方頎卡著,還沒給洪妍和洪澤說。
在了解了經紀公司是個什么狀態后,洪澤確實想過出來單干。
演出一次,來回跑兩天,賺的錢,只能到手一半,換了誰也不樂意啊!
只是,想到洪妍的工作問題,洪澤就有點頭疼。
洪澤要幫洪妍保住飛揚的工作,是有原因的。
三年前,洪澤跟洪妍剛來滬上。
洪澤當時身體還未完全康復,仍舊需要治療,花費的金錢不少,同時還得在滬上找個地方住。
雖然因為離婚,洪妍得了一筆錢,卻也有些捉襟見肘。
于是,洪妍以非常苛刻的合同簽入了飛揚,成了飛揚一名經紀人,也因此得到一大筆錢,完成了洪澤的后續治療,讓洪澤身體完全康復,同時還首付買下一套房子——也就是現在他們住的那套。
那苛刻的合同規定了這么一條,大致意思是,如果洪妍在合同期內以任何原因離職,那么洪妍必須賠償公司一定金額的金錢。
被辭退也是離職,所以洪澤得幫洪妍保住工作。
聽到洪妍問他,怎么思考的單干。
洪澤說道:“自己出專輯,反正現在是網絡時代,出網絡專輯,在網上反響好的話,就再出實體專輯,找人合作,估計也方便。另一邊,寫劇本,我賣劇本的同時,能收獲一個角色,兩條腿走路,更自由。”
洪妍問:“那你的節目演出怎么辦?別人怎么聯系你?”
洪澤道:“這不是有你這個經紀人嗎?你才是干這個活的人啊,問我干啥?”
洪妍無言以對,洪澤說的對,這確實是她的工作范圍,而不是洪澤的。
“想法是挺好的,但離了公司,還是太難了。你紅你就是有罪,各種人中傷你,眼紅你的很多。有個公司,能在某種程度上保護你,也能反擊。”洪妍說道。
“怎么反擊?”洪澤好奇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