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話一出,全場嘩然,這個案子,如果真的是自殺,專案組不成了笑話了?這開什么玩笑?怎么可能是自殺?
”一派...“一個老刑警剛剛準備反駁,還是忍住了沒說出來,上次就是他在李某被殺案的會議室反駁白松,結果被打臉了,但是此時他還是覺得白松不對:”哪有這么麻煩的自殺?“
老刑警一句話,其實說出了大部分人的心聲,哪有這么麻煩的自殺?老刑警說完,全場立刻又熱烈了起來,大家的反對聲音此起彼伏。
但是好在這里的人并不多,馬支隊倒是沒什么動作,大家說了幾句,還是停了下來,看白松怎么解釋。
“我之前,也覺得這個不可能。”白松此時信心更勝,“但是根據我國的《保險法》第四十四條之規定,以被保險人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復之日起二年內,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白松見每個人臉上的表情,都從不信、不服變成了若有所思,心道法律這東西是真的有用,這條法律可能在座的也有人聽過,但是誰會想到這么偏門的法律呢?
“我曾經因為李某的案子,有幸在刑警隊專案組待過一個月,我聽很多師傅們,給我講過很多離奇的案子,但是大多數是沒有現場或者沒有第一現場,再者有的是已經確定了嫌疑人,嫌疑人正在外逃,但是我從來沒聽過有哪一起案子,能過讓我們這么多專業的人員束手無策,居然到現在沒有查到真的嫌疑人。
所以我就懷疑,本案根本就沒有嫌疑人,這是一起自殺案,而且,是一起有預謀、有配合的自殺案。
首先,孫某過的很不如意,從家庭上他的妻子其實和他感情一般,我們可以看到,孫某在外的這兩年,他妻子與好幾個男人交往密切,孫某死后,我看到他的女兒傷心欲絕,而他的妻子,傷心的感覺總是差那么一點意思。
其次,在事業上,孫某更是一塌糊涂,他這個年紀,雖然外面還有幾十萬的債權,但是他背負的百萬債務可以壓死他,在外面跑這么久,過得有多難可想而知。
這次回來,孫某拿到了十幾萬的賠償金和和解金,他還給誰?事實上,我們確實查到了,他還了一部分,但是我仔細的查攏了筆錄,他應該手頭還有五萬塊錢。本來我以為,這筆錢他是給妻子了,后來我想了想,孫某應該是買了保險,而且保險的受益人,很可能是他的女兒孫曉慧。
我們查了他以及他妻子的賬戶等等,卻偏偏把她女兒的給放過了,因為他女兒剛剛成年,這件事肯定跟他女兒無關,這是我們的思維死角。但是孫某的妻子一定知道此事,而且孫某的自殺,很可能是他妻子做了配合。
丈夫自殺,妻子幫忙,這傳出去當然是滑天下之大稽,但是本案中卻實實在在的可能出現。
孫某如果是自殺,他的保險,一分錢也拿不到。
但是,只要她妻子拿到了公安局的立案決定書,這個事情就不一樣了!
我現在還記得,她妻子握緊了立案報告書的那個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