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坐兩個小時,還是挺難熬的,于是林淼很不講規矩地下樓刷了一套題,等回來的時候,發現屋外又多了七八個小孩。然后很是無奈,先給每個人發兩百塊錢,再一口氣寫七八張獎狀,全都打發走后,教室里已經空掉小半,不過時間也只剩二十來分鐘了,還坐在教室里沒走的孩子,要么是已經寫完了,趴在桌上打盹,要么是仍然在奮筆疾書,非要多寫幾個字以顯示自己扯蛋的功力,還有寥寥幾個,則是唉聲嘆氣、愁眉苦臉,一看就知道是寫不出還非要垂死掙扎,二十分鐘,手寫,哪怕思如泉涌,撐死了估計也就四五百字。
林淼看得心中暗嘆,這些孩子這么努力,可總有些人,最算再努力,最后也只能拿個二等獎。
說是全市一起投票,但人性是自私的,除了參賽小孩的家長,誰還會為他們奔走投票呢?而相比體制外的普通家庭和體制內的干部家庭相比,誰又更有能力,發動更多的同事、親戚、朋友,特地為了別人家的孩子,剪下報紙,填好資料,寄信投到《紅苗》的編輯部呢?
其實不放開投票的話,普通人家的孩子,反倒更有希望被林淼這些評委選上——而在目前的“公平環境”下,這回要不是林淼已經內定了三個非領導家的孩子入圍一等獎,或許這次規則一出,10個一等獎和10個二等獎的獲得者,家里定然全都是非富即貴。
舉個最極端的例子,如果彭二月來參加比賽,先走通林淼的路子,讓他一路殺進最后的總決賽,總決賽淘汰掉一半人后,進入最終階段的一等獎和二等獎的全市公開投票環節,只要老彭愿意,他完全可以發動手底下十幾個工廠的幾萬名工人為彭二月投票,無非就是再多買幾份報紙而已,一份報紙一塊錢,老彭出得起這個錢,也出得起這個人,試問真的放開了,全市誰能干得過小月月?林淼自己都做不到!
而且這次投票,為了公平起見——對,還是應廣大“堅決打倒林國榮份子”的要求——投票過程是記名的。但是可以一人多投。也就是林淼如果喜歡的話,大可以自己買二十份報紙,給最終入圍的二十個選手,每個人都投上張一票。
在這種情況下,優勢家庭的孩子,相當于可以光明正大地到處拉票。
畢竟機關單位同氣連枝,你給某局長的孩子投了,怎么能不給某主任的孩子投呢?既然連某局長和某主任家的孩子都投了,那順便就給某處長家的孩子也投一個吧!人之常情,合理合法,無可指摘嘛!至于報紙的成本,機關單位里別的不多,報紙這種東西,真的是人手一份,再不濟,掏幾個錢買上幾百萬總沒問題吧?為了孩子的能上好學校,外國語初中一年一萬的學費都掏得起,誰還差這點錢啊?!
而反過來看普通人家的孩子,面對這種“公平”的投票環境,顯然局面就很被動了。
首先他們的家長未必能拉得下臉,去到處求爺爺告奶奶,到處跑來跑去,請自己家的親戚朋友幫忙投票,其次就算他們全家的親戚朋友都搞定了,朋友的朋友卻未必能搞定,不像機關里,隨便走進一同樓,只要認識這棟樓的大領導,那么這整棟樓就會全都變成“我的朋友”;
第三個,求人是要花時間的,而這次投票,只給了全市一個星期。從周一開始,截止周六結束,周日就公布結果,看似時間充裕,但對普通家庭來說,大家都要上班,能利用的時間就只有晚上,在交通不便的情況下,一個晚上能找到兩三戶人家幫忙就很不容易了,加上單位里要好的和不要好的同事,數量其實也相當有限,和別人家動輒包一棟樓相比,效率上純屬螳臂當車,數量級上更是杯水車薪。
最后還有一點,就是普通家庭未必能狠得下心,去承擔這次投票的經濟成本。
像黃高偉這樣的孩子,全家一個月的收入可能也就千把塊,但拉票的話,報紙要錢,信封要錢,郵票要錢,一套下來最便宜算一塊五,縱然能求爺爺告奶奶拉到五百票,成本就已經七百五了,而且還不見得能選上,選上了也不一定最終就能進東甌中學,畢竟林淼已經事先告知,只是“有限錄取資格”,而非“絕對保證錄取”,如果他中考只考了五百多分,想必就算東甌中學的校長再惜才,恐怕也下不了狠心錄取他。讓一個算上體育30分和開卷考試100分,最后總算卻只拿了五百多分的孩子進東甌中學,那不是救他,是害他。
講真,收進來的話,可能連最低要求的教學進度都跟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