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丁少儀和宮昌吉一大群人到林淼家開會的時候,林淼拒絕京華和京大,改投曲江大學的消息,早就傳得人盡皆知。林淼敷衍了事地跟這些好奇老寶寶們扯了片刻,見林淼沒什么談性,老寶寶就識趣得抓緊聊起了正事。不知不覺的,這些市直機關的所謂大佬,已經只能勉強跟林淼平輩論交了,而且主動權還完全掌握在林淼手上。
這跟“縣官”或者“現管”的地方權力格局沒有任何關系,只是純粹的小廟容不下大佛,當絕對實力懸殊太大,自然就會形成新的相處模式。
所以林淼曾經了解到的,那些科級單位整垮地方大企業的案例,其實并非是全部的真相。真實的情況其實只不過是,那些所謂的大企業,無非就是名氣大,可內在卻是缺乏核心力量的,那種“大企業”,跟林淼現在的這種“大”,根本不在一個檔次上。
天源文化委托的第三方法務機構工作人員,把關于天源文化業務拆分合約的主要條目,當著幾個相關部門的領導面讀了一遍,大概意思就是等今天這個字一簽,往后天源公司就只單純負責策劃、決策和投資,東甌市文化出版社則成立音像制品出版部,專門負責音樂由天源文化提供的音樂版權內容的制作、管理、宣發和銷售工作。
雙方分成六四開,天源文化承擔所有制作和宣發費用,東甌市文化出版社則提供勞務,相當于私營企業出錢,國有企業出力,風險由林淼這邊完全承擔,丁少儀則自己負擔人員編制成本——基本也就是零成本。
相同的,東甌電視臺成立電影宣發部門,承接天源公司原先“項目部”的工作,以及后續的宣發、票房統計等雜活,分成是天源文化電影項目凈利潤的20%。
這么一安排,相當于林淼把天源文化最繁瑣的工作全都外包了出去,往后整個天源公司就只主抓兩部分具體工作,第一,版權,第二,內容生產主體,也就是經紀工作。
而更上面一點,關于財務和人事,直接交給郭鳳祥主抓,下設版權、經紀、法務、審計四個大部門,主要工作就是管理好合同檔案,伺候好馮大導、老狄、帥波之類的大牌合作者,盯住市面上敢侵權的王八蛋,以及公司內部的賬目和工作進度,至于具體的產品制作流程,天源文化一概統統不管。
剩下林淼自己的工作,那就非常簡單了。就是逼逼。
想到要簽哪個藝人,就趕緊讓人把丫簽下來,再給人安排一個經紀人,根據具體情況,該跟著就就跟著,不需要跟著的就保持聯系。有什么電影項目需要拍板,那就簽字、打錢一氣呵成,坐等來年收錢,反正只要不出幺蛾子,往后這些年只要是他投資的電影,理論上應該都是不會賠錢的——雖然很多高票房電影林淼都沒看過,但并不妨礙他知道人家賺了大錢。
再然后就是原創IP的買賣,關于這個,林淼已經讓郭思齊開始著手準備,打造網絡文學生態,網站暫時還不著急辦,但可以先搞個網絡文學征文比賽試一下市場的水溫。
先挖掘干活的人,再培養市場,再完善產業模式,得一步步來,指望這年頭就有數千萬人愿意在網上掏錢看內容,是很不現實的。而且付費渠道也還沒推廣開,中間存在太多需要靠時間來填補的關鍵要素。這場征文,林淼給出的預算是100萬人民幣。
大獎66萬,后面設置參與獎若干,評選規則也很簡單——就是他說了算。
主要工作,因為是網上征文,所以暫時交給郭思齊去弄。
按這些設想,林淼大概估計,天源文化的人員數量應該可以壓縮得非常少。
版權部三五個人就夠了,找個老資格鎮場子,再找幾個法務科班出身的,每年的工作就是和藝人談分成簽合同,郭鳳祥就能拍板。
經紀部的人稍微多一些,但也多不到哪里去,因為林淼打算簽的高端合伙人根本沒幾個,導演這塊馮大導還能再干20年,歌手這塊現在帥波已經紅了,下一步林淼打算雇人去灣灣,先把周董打撈過來,當然暫時和灣灣那邊的聯系還不能斷,或者就采取林淼出資、在灣灣發育的模式,然后等時機成熟了,再把重心轉移回來。
其余野生的還沒成名的歌手,盡力能挖就挖,挖不來也不在乎,再加上老狄、華仔幾個作家,天源公司的合伙人,往后最后也超不過20個,所以為了照顧大佬的情緒,哪怕其實有大部分是需要一對一照顧的,可也總有小部分人,實際每年跟經紀人的聯系次數只有一兩次,這樣甚至可以安排郭鳳祥自己兼任某些內容合伙人的經紀人,好歹是公司CEO,哪怕是一帶多,對那些將來的大牌合伙人來說,也足夠體現林淼這邊的誠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