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雅說道,不是這兩首歌不好,只是它們偏向文藝風格,天然受眾少了一些。
從商業的角度來講,越通俗的東西越容易流傳,受眾最大,商業價值也最大。
不過,文藝風格的歌曲,用來刷口碑刷格調再適合不過,她一樣會重視。
即使在公司層面來說收益沒那么多。
而《不可一世》,也有大紅的潛質,但是作為一首粵語歌,受眾更少。
雖然**十年代隨著香江影視歌曲文化的大量輸出,東亞地區流行過一股粵語風,但是畢竟是少數,還有很多是會聽不會說的,不可能普及。
作為一個有商業觸覺的老板,她覺得《單身情歌》是最有商業價值的,也是最容易流傳起來紅起來的。
“這沒問題,不過我先聲明一下,運作只限于歌曲,不包括我本人,那些商演廣告之類的,我不會接,你也不能幫我接。”
李俊龍說道,要弄錢他干什么不好?沒必要浪費時間搞這些。
“不接商演?錢你都不要?”
這個讓冷雅很意外,商演廣告這些,是來錢最快最多的,這才是大頭,往往比歌曲本身更賺錢。
往深一層來說,歌曲只是用來聚人氣的,其他各種線下活動才是賺錢的。
至少,這是目前是華語樂壇最常見的運作方式,不比得歐美那些有著成熟的模式和全世界作為市場。
“當然,如果你公司有什么推脫不了的需要我去應酬,我也會盡人道主義幫忙的。”
李俊龍說道,他也不是不近人情。
人活著就會有無數的妥協,即使他有一個世界的文化,也不可能和另一個世界做對抗。
“那行,我不強求,現在我說一說我的條件,第一,所有收益我占七成你占三層,沒問題吧?”
冷雅本身也是和夏蓉一樣學音樂的,本著對音樂的熱愛才開的公司,她最看重的一樣不是賺錢。
既然他不在意,自己同樣可以不在意。
之所以答應李俊龍幫他運作歌曲,除了夏蓉開口,還有一個原因是她很喜歡這幾首歌。
“這個可以,第二呢?”
李俊龍沒多作猶豫就說道。
“第二,是一個附加條件,你要幫我寫十首歌,時間不限,風格不限,只是一個承諾。但是在你創作的歌曲中,我要有優先選擇權。”
“放心,我會按照市場價來買版權,不會占你便宜。”
這附加條件,也算一個長遠投資,說明她看好李俊龍的才華,如果李俊龍沒貨,對她而言也只是個雞肋。
“十首歌可以,但是優先選擇權不可能,最多我寫給你的歌要是不滿意,你可以退稿。”
歌曲他無所謂,隨便拿一些出來就行,但要給她優先選擇權,豈不是拿出來一首給她弄走一首?
“這么有自信?那好,成交!”
冷雅笑靨如花,伸出纖纖玉手。
額,我是不是虧了?
看她這么干脆,李俊龍疑惑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