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陳諾的林場到卡塔丁山,如果按照直線距離,接近二十公里。
只是這里森林覆蓋率實在太高,因為這里本身就屬于崎嶇的山區。這就是緬因州的山地地區,卡塔丁山是緬因州最高峰,這個地區有著十四座超過一千兩百米的山峰。
而且這里也屬于切割高原,大小河川眾多,或大或小的湖泊更是密布。
根本不要指望直線距離,山谷、森林,河流或者湖泊,這都是不大不小的考驗。
如果正常的步行可能,每小時可以走個四到七公里左右。如果每小時走個十公里,肯定會被認為健步如飛,或者認為這樣的人肯定很趕時間。
陳諾覺得他設計的路線會很不錯,花上半天的時間可以走個來回。一般人肯定是沒辦法在這樣的叢林、谷地行進,可是陳諾不是一般人,哪怕帶著客戶也沒多大問題。
藝高人膽大的陳諾沒有打算回宿營屋,他不想耽誤時間。他不需要不斷的考察一些線路,他需要不斷的添置一些設備,這不是純粹的趕路,自然也影響了陳諾的行程進度。
與其來回奔波,還不如就在森林里住一晚。
他不認為夜晚的森林會有危險,他也不覺得夜里的森林降溫對他有什么影響。蚊蟲這些更不是陳諾擔心的,那些蚊蟲根本不會圍繞在陳諾的身邊。
學小龍女是不可能的,陳諾還沒有那樣一個本身直接睡在一根繩子上。但是也沒什么好擔心的,爬上一棵大樹,直接坐在樹杈上就好。
如果是野營或者探險,這樣的做法自然不可取,這簡直是在拿生命開玩笑。夜晚的森林才是最危險的,會有太多的野生動物開始活動。
不過陳諾不在意,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感知敏銳,因為他知道一般的野生動物根本就不是他的對手,那些野生動物會知道有些人是根本惹不起的,所以還是不要靠近的比較好。
打了一會兒坐,然后就呼呼大睡。直到晨光鉆過郁郁蔥蔥的樹蔭照在陳諾的臉上,直到蟲鳴鳥叫讓陳諾醒來。
“今天完成這條叢林探險的主干道,以后在不斷的豐富一些岔道。”伸了個懶腰的陳諾自言自語道,“我總覺得這里應該有些什么,看這里的地形,說不定真的適合人類居住。”
這里的‘適合’,自然不是說適合現代的人居住。而是根據陳諾那些粗淺的歷史學知識,他知道有很多印第安人喜歡在叢林生活。
緬因州這里,曾經就有印第安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