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個大洋是什么概念?
這個年代,清國窮人家的女孩如果去富人家里當傭人,除了包吃住之外,每年大概可以拿到十兩銀子的薪水。
十兩銀子,大概是二十塊大洋。
清代的戰兵,月餉銀一兩五錢,給米三斗,按年算,銀子和米加起來不到30兩,即便是以30兩計算,也僅僅60塊大洋。
當兵,那可是把腦袋別腰帶上的行當。
所以當拿到薪水的那一刻,華裔礦工們喜悅的心情可想而知。
這是他們來到約翰內斯堡之后,拿到的第一筆錢,特別是當他們知道一個先令差不多約等于半塊大洋的時候,這種喜悅的心情達到了極致。
其實喜悅的心情也沒持續多久。
當初德比爾斯統一礦業公司雇傭這些華裔礦工時,說的也是天花亂墜,什么薪水按時發放,什么隔天必有加餐,什么固定帶薪年假等等,到最后缺一樣也沒有兌現。
其實華裔礦工們對加餐和休假沒多大要求,薪水才是華裔礦工們最關心的問題,結果德比爾斯統一礦業公司果然食言而肥,沒有什么加餐,沒有什么休假,連最基本的薪水都沒有,這讓人實在是無法接受。
在馬蒂爾達金礦,華裔礦工們終于拿到了傳說中的“周薪”。
這原本是件好事,但是有些心思細膩的礦工沒過半天就發現,好事也有可能變成壞事。
約翰內斯堡終究不是清國,薪水沒辦法及時交付家人,好不容易拿到的這點薪水,目前來看,不外乎只有三個辦法,要么是把錢寄給家人,要么是把錢存進銀行,又或者是把錢隨身攜帶。
而不管哪一種,其實都不是最好的辦法。
這么點錢,要是寄回清國——
估計這點錢不夠郵費。
要是存進銀行——
先不說洋鬼子的銀行能不能信得過,估計這點錢銀行也看不上眼,聽說想在銀行開戶,沒利息不說,還要繳什么開戶費,不上算,不上算——
看似最穩妥的隨身攜帶——
那更不行,丟了怎么辦?被偷了怎么辦?去洗澡的時候,難道要把錢掛在脖子上?
現在還好點,要是再過幾個月,薪水攢得多一些,都掛在脖子上,還不要把人活活累死!
不累死也要被活活壓死!
到了這會兒,礦工們才發現,以前礦場不給薪水的時候,礦工們很鬧心。
現在礦上給薪水,礦工們好像更鬧心。
真是幸福的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