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記者當然要比做文字編輯強得多,記者出去采訪,拿到新聞素材,寫了稿子交上來,發表在報紙上,是有稿費拿的。
雖然很多時候,丁一豐和張揚他們這些文字編輯才是真正的文章寫作者,可是內容是人家記者拿回來的,他和張揚幫忙寫稿潤色,頂多也就是給點補償和獎勵,真正的稿費大頭還是記者拿,這是報社里的規則。
丁一豐不是沒想過成為記者,只是他應聘的時候,就因為文章寫得好,應聘到了文字編輯這個崗位,他又太老實,覺得既然做了這個工作就要做好,這一做就是兩年。
至于總編和他是老鄉,丁一豐也早就知道,高向陽跟他是一個鎮的人,不過他總覺得走后門這種事情太惡心,好好工作,把工作做好了,比走門路這樣的歪門邪道要好得多。
所以,他跟高向陽之間,除了日常的工作交流,幾乎沒有任何交集,而此刻陳璐琪提議他走高向陽的門路,丁一豐覺得有些心里接受不能。
陳璐琪多厲害的女人,一眼就看出了丁一豐的心思,開口道:“這就是個人情社會,不走動哪里來的人情,你工作能力強,需要的只是一個機會,拉拉感情有什么不好的?而且,你現在家里有事,靠那點工資好做什么?”
陳璐琪最后的那句話擊中了丁一豐的軟肋:是啊,他現在哪里有矯情的資格?母親得了癌癥,需要高昂的治療費用,他這個時候還守著自己那份可笑的清高做什么?
文人風骨?那是什么?能換錢嗎?能換藥嗎?既然這樣,那還有什么好矯情的?
丁一豐人生的第一個心理轉變就這么簡單的邁了過去,人在生活的重壓面前,又有幾個能一直堅持初心不變?
陳璐琪勸完丁一豐,又打開自己的錢包,把里面所有的錢都拿了出來,塞給了丁一豐:“這里大概有四五千塊,不多,你先拿著用,給家里匯過去,讓阿姨趕緊住院治療。”
“不,我不能要。”丁一豐慌忙推脫。
“拿著吧。等你以后有錢了再還我,再說了,你幫我那么久,我幫你也是應該的。”陳璐琪把錢塞給丁一豐的時候,動作幅度有點大,兩只大白兔隔著衣服晃動不已。
丁一豐看在眼里,心臟不爭氣的跟著跳了起來,他忽然明白那些小說里說的若隱若現的誘惑了,有些時候,隔著衣服反倒比直接看到更加誘人。
不過他很快就把念頭給壓了下來,現在家里出了這樣的事情,他哪里還有心思做那事兒?
陳璐琪顯然也沒了興致,她之前一直裝醉,現在都拆穿了,她就算再大膽,也是女孩子,有著女人的矜持,拿著內衣去了洗手間,穿好衣服之后,她回頭交代道:“明天你就去走走總編的路子,只要去跑了外場,醫院的那點治療費不在話下。”
佳人離去,只留下淡淡的幽香,丁一豐拿著那沓錢,愣了片刻之后,仔細數了數,是五千三,他記好數字,在心里下定了決心:等賺到錢,就立刻把這錢還給陳璐琪。
陳璐琪走了,開的房也沒什么用了,丁一豐特意跑去前臺,詢問現在退房的話,能不能退款,得到的當然是白眼拒絕。
錢已經花了,不住就浪費了,丁一豐決定今天晚上就住賓館了,他租的出租屋條件實在是太差了,沒有洗澡的熱水,更沒有空調家電,今天晚上就當是享受一次了。
只是,丁一豐原本以為的享受,到了夜半時分卻成了折磨,這家賓館的隔音效果并不好,而隔壁那個女人的叫聲也太大了一點,丁一豐剛睡著就被吵醒了,他今天晚上本來就憋著邪火無處發泄,被吵醒之后哪里還睡得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