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丁一豐來說并不困難,這要感謝他年前寫的歸鄉系列報道和春節特別報道,那些內容里有很多都算是軟廣,沒有被讀者發現投訴,靠的就是他強大的文字功底,不過當時也的確讓他絞盡腦汁了。
丁一豐回去把自己關在家里兩天,終于把這篇報道給寫了出來,這一次,他特意打了電話給警隊負責宣傳的章干事,給他看了文章,意思是讓他掛第二作者的名字,丁一豐不知道章干事能有多大的能量,不過這個時候能多給陳鋒拉一個盟友,總歸是好事。
章干事看了丁一豐的文章后,贊不絕口,象征性的在后面加了一段話,算是順理成章的成了共同撰稿人,這樣大家面子上都過得去,不過他也說了:“丁先生,等陳鋒的報道出來,我們這邊也會內部組織宣傳學習的。”
丁一豐頓時大喜,對方的意思很明顯了,也會出力幫忙造勢的,看來這個第二作者的名分讓出去的很值得。
丁一豐把稿子帶到了報社,交給了高主編審核,接下來自然是報社的領導和警隊那邊的領導通氣,對這個報道進行發布。這是必須走的流程,只要是報道警務人員的,報社這邊就必須知會那邊的領導。
不出所料的,報道通過了審查,也順利的在報紙上發表了。因為丁一豐在報道中運用的高明手法,讓讀者把陳鋒和那個受害者家庭下意識的聯系在了一起,沒有人去想抓捕一個逃走的詐騙分子為什么要涉險,為什么還會掉下樓去。
所有的人幾乎都在痛恨這樣的詐騙分子,覺得是他們的無恥害了一個無辜的家庭,還導致一個警隊的精英身受重傷,差點出事,這樣的詐騙分子就應該槍斃。
報道刊登之后,報社和警方熱線接到的電話里,不止一個讀者這么建議,建議直接對詐騙分子進行槍斃處決。
當然,這只是讀者的觀感,警方沒有這個權力,法律也不可能這么草率,雖然詐騙分子的確害了很多家庭,還間接造成了人員的死亡,法理上卻不是必然因果,無法直接判處死刑。
報道火了之后,陳鋒也跟著火了,有不少市民自發的來醫院看望陳鋒,還有一些大膽的姑娘,居然直接來示愛了,搞得陳鋒父母既歡喜又憂愁,不知道該如何應對,他們倒也想給陳鋒找個媳婦,可是一下子跑來那么多,不慌那才怪了。
丁一豐這次去探望陳鋒的時候,陳鋒父母剛好送走一個姑娘,丁一豐看到那姑娘走的時候還不忘含情脈脈的看向陳鋒,頓時覺得有些好笑,這些姑娘也真的是單純,看到陳鋒的報道就想要跟陳鋒交往了,實際上對陳鋒根本沒啥了解,都是沖動。
“成為萬人迷的感覺怎么樣?是不是很爽?”丁一豐故意打趣道。
陳鋒翻了個白眼,無奈道:“爽個屁啊,都是些啥事兒都不懂的姑娘,腦子一熱就跑來了,這種感情怎么可能長久?我說你寫個文章能不能別那么夸張,搞得我現在焦頭爛額的。”
丁一豐也不生氣,笑嘻嘻的道:“不夸張一點怎么行,不夸張哪有人把你當先進,哪會有姑娘來暗戀你,你挑個漂亮一點的,先相處著試試,感情沒有,那就培養感情,這點本事還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