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法院設置到鎮一級是毫無必要的,數千人口的小鎮,根本沒有那么多案件,根本不需要常設法院和檢察院。
陳憲將檢察院和法院提高到縣一級進行常設,對于鎮一級的司法需求,由定期的巡回法院來解決,鎮一級的檢察官只能由治安官兼顧部分,再由縣檢察署照顧一部分。
刑偵部門只存在于縣一級的警察局,鎮一級的治安所只需要經過簡單的培訓,懂得保護現場等簡單知識就行。
這樣一來,陳憲因為地盤擴大而產生的行政壓力就一下子減輕了,特別是后方地區,鎮一級的鎮長和督政員都由選舉產生,小鎮內部幾乎完全自制,對于這樣的小鎮,陳憲只管收稅就行了。
這就是這種行政制度的優勢所在,地方高度自制,中央政府只管收稅,建立軍隊,抵抗外敵,鎮壓內部反叛,簡單明了。
當然,這種狀態對于陳憲來說還屬于理想狀態,就算在沂源,萊蕪這樣的后方地區,也都做不到完全自治,陳憲還需要經常派遣使者甚至是親自巡視,來確定沒有歪嘴和尚,念歪了自己的經。
更不要說那些剛剛占領的地區,陳憲需要先對當地百姓進行一番思想改造,培養一批鐵桿學徒之后,才能初步推行這種制度。
自治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就像一個人要做到完全自立也并非簡單一樣,對官府宗族豪強的依靠和習慣性順從,都是這種自治的敵人,要做好自治,就必須建立獨立自主,不依不靠的人民性格,對于這個時代的百姓來說,這需要全面徹底的思想改造。
要建立這樣的政府,陳憲還需要走很長的路……
所以,在每一個被陳憲占領的小鎮,和行政機構被同時建立起來的,總有一所學校。
對于新建的水力工廠小鎮,陳憲干脆取消了行政機構,采取經理人負責制度,將這些工廠小鎮當作公司來管理,而不是當作行政村落來管理。
陳憲將一些工廠的股份當作軍功酬勞分配給退役的軍官,工廠的管理者,優秀的工人,然后讓這些人組成董事會,對工廠經理進行監督……
未來陳憲不但打算將土地以軍功的形式分配出去,各地的水力工廠他也打算分配出去一部分,例如各地的水泥廠,他希望用這種辦法在自己的統治之下培養出一批真正的資本家。
相對于這個時代的地主豪強,或者貴族,資本家無疑是一個更加強大,富有活力,也更有生命力的階層。
……
陳憲這邊徐徐推進,楊安國和李全那邊卻是急不可耐。
楊安國占領萊州登州之后,就火燒火燎的登基稱帝,建元天順。
歷史上原本攻略臨朐的李全在在稍微試探了陳憲的軍隊之后,就轉頭將目標瞄準了濰州。
占領濰州之后,李全派人聯絡聯絡陳憲,表達了投靠的意思,被陳憲毫不客氣的拒絕。
李全又轉頭和楊安國結盟,共同對抗完顏平濤的清剿。
完顏平濤對楊安國的清剿也沒有歷史上仆散安貞那般勢如破竹。
原因就出在楊妙真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