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日子就是繁瑣的盤查工作,針對海濱別墅區幾千戶居民進行盤查走訪是件辛苦差事,D組警員和協警,外加老張帶著巡警忙活了幾天也沒什么進展。
對于湯姆在貨車里被分尸的案件,葛政軍做了詳細尸體檢驗,確定湯姆的四肢及頭顱的切割是用機器化的刀具完成,尸體沒有皮膚或衣服纖維殘留,推測可能是犯罪分子具備極強的反偵察能力。
沒有可追蹤的線索,羅基和大爺系統也沒辦法,巧婦還難為無米之炊呢,只能傻乎乎地在海濱別墅區進行挨家挨戶的排查,看家里有沒有隱藏大型的切割設備。
在此期間羅基以警方證人身份協助智腦法庭出過兩次庭。
聯邦時代,各大州法庭又人工智能電腦作為法官,劃分一號法庭和二號法庭。
一號法庭服務范圍是針對刑事訴訟,二號法庭則主要針對民事訴訟。
警方一般跟一號法庭打交道多一些,流程大概是這樣的:警方逮捕了嫌疑人,并提交相關證據給司法處,司法處的檢控官核定證據可信程度后提交智腦法庭。
如果在一號法庭上,需要有警方證人、五名陪審團,及法官人工智腦電腦一同參加。
由司法處的檢控官和辯方律師進行證據和證人的疑點盤問,雙方結案陳詞完畢后,由人工智腦通過法律規定、參考以往案例,得出理性判決后,在參考陪審團的感性意見,從而做出最終判決。
其中檢控官和辯方律師的專業技能主要是影響陪審團的主觀看法,從而對智腦的判決起到很大程度的影響。
比如說一個妻子錯手將正在自己施暴的丈夫殺死了,智腦法庭系統會產生兩個極端結果,一個是謀殺罪,一個是防御過當。
影響智腦法庭判斷最直接的要算是陪審團的意見了,他們建議會導致那位妻子判處死刑或者緩期執行。
張麗謀殺案也是如此,由于主謀湯姆死亡,案件再度變得撲朔迷離起來,被告人有二位分別是宋文博、馬睿,而原本的頭號嫌疑人劉峰因為證據不足沒有起訴。
警方提交的是宋文博是謀殺罪,馬睿是協助犯罪,盡管有羅基上庭羅列證據鏈,由于馬睿的父親馬大律師口若懸河,加上宋文博臨時又改了口供,說馬睿并沒有參與謀殺張麗的計劃,她完全不知情。
他辯駁自己從沒有想過要殺害張麗,只不過受到湯姆的蠱惑,想教訓教訓她而已。
至此,由于馬大律師出色的表現,馬睿表面證據不足,當庭釋放。
宋文博則判處了十年有期徒刑,算是判的很輕的。
暗地里他們或許有交易,但這些已經不是羅基所能控制的了,經歷過這番折騰,想畢馬睿應該買到了教訓,以后會收斂她的小姐秉性。
法庭判決完以后,羅基再度回到D組臨時指揮中心,偌大的別墅,一樓二樓是辦公區,三樓是居住區。
其實也就郝仁、劉三胖、馬菲力常住,張曉萌是女孩子,不方便。
羅基整天借口回家喂狗,一喂一晚上的,第二天白天才回來。
郝仁為這事犯過疑心,專門有一次要劉三胖送他回去,看看家里是養著女人啊,還是真養狗。
結果不知大爺怎么鼓搗小薩的,它見到劉三胖剛走進院子,如見到骨頭棒,見他就猛撲,大長舌頭對他臉上那個舔啊。
舔的羅基都有點犯惡心了,好不容易拉開人和狗,劉三胖大門都沒進,捂著大臉就開車跑掉了。
一傳十,十傳百,至此,警局的同事沒有敢去羅基家的。
在專案組盤查的第六天,無聊到打哈欠的郝仁收到方局電話。
他一下從辦公椅上彈起來說:“兄弟姐妹們,出警了,別墅區百湖島發現女性浮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