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牢獄生涯結束之后,他發現外面的時代造就變了,他以前所在的黑手黨,雖然還在,可老大和高層都換了遍,幫派里根本沒他的位置。他這十五年牢算是白做了。他又不愿意再從底層做起,于是干脆離開了紐約自己開創自己的‘事業’。
他在監獄里除了坐牢和鬧事之外,也不是什么都沒干。畢竟監獄一直都是‘人才’輩出的地方。他在里面結實了不少人,其中不僅包括很多黑幫成員,還有一些身手了得的獨行俠。
比如為他開車蘭迪·卡斯特。這家伙因為非法飆車,已經被關進去了九次。但有一說一,他的車技絕對是一絕,關鍵是膽子大,只要給他一輛車,一瓶烈酒,他敢在白宮門口飆車。
然后‘熱浪’米克·羅里,這家伙是個爆破專家兼縱火狂。這家伙精神有問題,大夏天的也會穿一身厚厚的防火服。但不可否認,這家伙絕對是個天才,前面幾次打劫,他們能最快時間破壞保險箱,都靠這個家伙。
之后是澳大利亞人喬治·哈克尼斯,這家伙倒很正常,就是喜歡錢,精通各種武器。雖然澳大利亞人都很粗魯,但不管怎么說,他是隊伍里最正常的人了。
再就是他們的‘技術顧問’多米尼加。說起這個黑人小伙,湯米自己都覺得神奇。湯米一直覺得,自己這輩子估計是沒什么機會和那些高級知識分子打交道。但沒想到還真讓碰到一個。
多米尼加來至多米尼加,因為他老爹老媽為了讓這小子不忘本,所以以他們的祖國的名字給孩子命名。這小子也不負他的父母期望,從小學習成績很好,長大后更是考上了麻省理工。但這小子有個怪癖,就是喜歡偷東西,他不缺錢,但就是喜歡偷東西,結果因為偷竊次數太多就被丟進監獄了。
搞的工作和生活都完蛋了。
在監獄里,這小子長得眉清目秀,又瘦不拉幾的,于是成為眾多大佬撿肥皂的首選。湯米這輩子真心沒做什么好事,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陰差陽錯的就救了這小子,保住了他的菊花,并罩著他,沒讓他在監獄里受苦。
出來之后,湯米找到了這小子,想要他入伙。說老實話,湯米也沒什么把握,結果這小子連考慮都沒考慮一下就答應了。這家伙是一個頂級黑客,很多高科技麻煩都歸他,唯一的缺點就是身手非常廢。需要人專門保護。
至于湯米,自然是老大,負責制定計劃,踩點,招攬人手等等,他們一行總共十個人,除了上述的幾個骨干,其他的都是炮灰,一旦行動結束,他們要是沒被警察抓到,也一定會被滅口。五個人分總比十個人分要好的多。
之前為了培養默契,他們還搶劫了幾家銀行,不過因為不是在芝加哥這種大城市,所以造成的影響不算太大。現在他們覺得他們之間的配合已經非常默契了,于是打算揚名立萬。
湯米搶劫銀行,當然是為了錢,但也不是全部為了錢。他當初愿意加入黑手黨,愿意為了上位殺人,就是想闖出一番事業,結果時運不濟,白白坐了十五年牢。
他想揚名,成為眾所周知的大明星!
很詭異的想法,但他就是這么想的。
所以他非常囂張,在搶劫計劃意外被打斷之后,他一點不慌,反而按照事先的計劃開始突圍。
他在坐牢的時候認識了不少黑道上的人,所以槍支彈藥非常充足,光他們用來跑路的改裝大巴車上,就準備了足夠打一場小型戰爭的彈藥。他根本不怕那些警察!
“湯米!警方已經包圍上來了!”多米尼加這個時候打斷了自己老大的歡樂時刻。
“是嗎?他們從哪邊上來?”湯米一點也不慌,反而饒有興趣的問道。
“從四面八方!”多米尼加很早以前就入侵了警局的通訊信號,他可以及時的得到警方的行動計劃。“不過北邊的防御比較薄弱,我們可以從那邊突圍。”
多米尼加在電腦上操作了幾下,就清楚的看到了警方的部署。北邊的警察人數最少,也因為那邊接近湖濱區,所以比較繁華,道路管制很難快速完成,他們完全有時間從那邊突圍。
“不行!!我們不能從北邊走,那邊是密歇根湖,從那里跑路絕對是找死!”湯米雖然為人很猖狂,可實際上心細如發,知道往北跑絕對是找死。首先北邊靠近湖濱地區是芝加哥繁華所在,各種富豪都住在湖濱地區。雖然現在看上去沒多少警察堵在那邊,可實際上一旦真的出現危險,芝加哥政府第一個暴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