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那天和弗蘭克分開之前,給弗蘭克留下了通訊方式,一個小瞧的手環。那個手環是金士曼的產品,可以進行定位、通訊和緊急聯系功能。剛剛就是弗蘭克給凱發出了緊急通訊,他被人認出來了,愛爾蘭人團伙。
凱再聯系弗蘭克,都沒有了音信。
久走夜路終遇鬼,運氣差點就倒霉。弗蘭克干掉了愛爾蘭團伙這么多人,又特么那么囂張,從來不戴頭套,對方找上他也不算太奇怪。凱利用人工智能手表很快就查到了弗蘭克在那里被抓的。
弗蘭克是在一個公園被伏擊的,就是新澤西那個,他妻兒遇害的那個公園。根據公園的監控,這貨好像是去公園緬懷自己的妻兒……然后就被愛爾蘭人給堵住了。
只是問題是,怎么會那么巧?
愛爾蘭之前的確一直在紐約周邊活動,可自從金并失蹤之后,愛爾蘭又再次涉足了紐約,現在正在紐約各處搶地盤,根本不會這么巧,正好在新澤西,又正好在那個公園附近活動!
那個小公園,平日里也沒多少團伙份子活動,他們又是怎么發現弗蘭克在那里的?
心中雖然百思不得其解,凱開著的車卻絲毫不慢,大約二十分鐘,就從曼哈頓跑到了新澤西的那個公園,這一路上,凱恨不能把自己的車開成飛機,一路上不知道闖了多少紅燈。這也多虧了,這個公園所在的位置雖然屬于新澤西西北部,可實際上離紐約非常非常近,從曼哈頓出發,最多半個小時。
公園里,已經趕來了好幾輛巡邏警車。從這些巡警的口中得知沒有得到弗蘭克的消息。他們聽見報警說公園有槍聲,趕來后這里只有幾灘血跡,但沒見到尸體,也沒見到其他人。他們也奇怪,這個小公園原本沒什么出奇的,可不知道為什么常常發生一些匪夷所思的案件。
離開那些巡警之后,凱立刻利用智能手表的追蹤功能,查到了弗蘭克的去向。
距離公園大約五公里之外的一個廢舊倉庫。
凱很快潛入進了倉庫,發現這里的防備其實很松散,外面那些黑幫分子,根本沒有認真巡邏,好像根本不相信會有人跑到這破地方一樣。一進入倉庫,就聽見里面傳出拳頭擊打人體,發出沉悶的嘭嘭聲。
一個男人冷笑道:“……懲罰者,殺了我弟弟,還搶走了我的錢。說,錢在哪兒?”
沒有回答。
“不錯,你是個硬漢,看來揍你沒用。那個誰,把那條狗牽過來。”男人吩咐一聲,就聽見幾聲狗吠,還有狗爪在地上抓出吱吱嘎嘎的聲音。
凱則很奇怪,狗?什么狗?
“說吧!”男人問道:“我不會再揍你,我會把這條狗的骨頭一根根敲斷,讓它慢慢死在你的眼前……”
這劇情……怎么有種熟悉的感覺?現在紐約黑幫都流行對付狗狗了?話說,狗子到底犯了什么錯,為毛每次壞蛋都喜歡找狗子的麻煩?而且,他們這些愛爾蘭人難道不知道,現在紐約,狗可是禁詞!
塔拉索夫家族只是殺了一條狗,就死掉了上百人不止。不僅如此,老大的兒子還被干掉了,甚至連老大本人也栽了!
一切都是因為一條狗!
現在這愛爾蘭團伙又要殺狗,還是弗蘭克的狗,對比起來,凱怎么看,都覺得弗蘭克比約翰更加恐怖吧?要說約翰是殺人不眨眼的殺手,那弗蘭克可是一上頭就會甜美的恐怖分子!
這家伙怕不是想讓自己的團伙全部死絕吧!
就在凱想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時,明顯是頭領的那個男人已經很不耐煩,對著那狗身邊的手下點點頭。一個匪徒高高舉起了手里的棍子,但一時間還沒揮下,想以此給弗蘭克制造壓力。
弗蘭克滿臉鮮血,被捆住的身體掙扎著:“等等,我說。”
“停!”頭領抬手,得意地笑了起來:“我的錢,在哪兒?”
弗蘭克:“西四十五街,華人小超市后面的停車場里。”